
9月22日周四下午2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检查系列讲座第二期培训,主题是:《明准则、知条例、强问责》,由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党建部副教授、副主任鲁彩荣主讲。

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各文件的出台背景、精神内涵、实践内容几方面作了仔细的论述。
通过三个条例和准则,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通过新老条例和准则的对比,突出新条例做到国法党规分开、规严于法,使从全面 从严治党更有效、有力。
讲座上对党员处分条例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按类进行了讲评,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无视中央权威、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中忽视党的规定,违反党内纪律、组织程序,工作生活中的自律行为等都一一作了分析。
学习全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给大家点要求:
请各位党员同志和领导干部抽空原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认清红线,分清黑白。
文:陈志,封面图:李瑞琦
编辑:子衿
国际工程部党群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