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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光市政委员会(建筑)工程局消息,从8月份第三个星期起,仰光省内所有镇区范围的建设有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楼房必须配置停车场。

工程局一负责人表示,“地上高度达到或超过50英尺的建筑必须在地上部分规划处停车场的空间,停车场的面积及车辆容纳数量将根据楼层的不同有所区别。但可以确定的是,这项规定适用于市内和郊区的任何镇区,如有违反规定这,当局将不会批准其建设权。”据悉,根据规定,高层建筑的停车场须至少高8英尺6英寸。
当前,建设不高于12层(半)的楼房,须取得仰光市政委员会的会议的通过,才能拿到建设权;12层半以上的建筑,则必须获得仰光省政府部门的批准。

有建筑商表示,“此前由于政府没有制定相关的高层建筑停车场规范,导致出现了居民为抢占车位发生争执,甚至还因此出现了命案。”
从仰光市政委员会获悉,2015-2016财年,当局批准建设的3层至8层半的楼房共有6000多栋;2016-2017财年开始至7月份为止,批准建设的楼房仅有300余栋。【缅甸金凤凰中文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