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
《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
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
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将有1.14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继续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预计将有1.14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养老金迎来“十四连涨”
基本养老待遇水平不仅取决于每个退休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还取决于退休养老期间的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养老金标准应当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让退休人员也能享受经济发展成果。
随着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职工退休可能会生活10年、20年甚至更长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通货膨胀不可避免,,同样数量的养老金,购买力在下降,如果不及时进行调整,退休人员的实际养老保险待遇是下降的。

《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自2005年以来,我国养老金已连续上调14年,实现“十四连涨”。

信息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李瑞琦、王霄
国际工程部党群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