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对国家标准《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19号),我部组织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iujing6617@bjsubway.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2号地铁大厦;邮政编码:10004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
附件: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7日
滑动可查看《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
(消息由城市轨道交通网CCRM综合整合,原资讯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涉及版权请联系删除,如有转载请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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