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4年11月以来,马鞍山处集中开展了对以电子支付作弊逃费车辆的专项稽核工作,通过稽核锁定3台电子支付作弊逃费车辆。其中1辆车牌京籍的“丰田霸道”车辆,多次在处辖段ETC车道通行,并按客车一类缴费。
管理处在集团公司稽查大队的支持下,对该车在全省高速路网的收费流水数据进行筛查,通过筛查发现该车共计逃费36次,偷逃通行费1175元。管理处一方面主动联系车主,另一方面利用黑名单系统追缴通行费。起初车主坚持该车实际只有5座,反复强调自己在福建办理电子支付卡手续时登记就是一类车,经过稽查人员的耐心解释,车主才认识到车型分类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并非地方政策。2015年2月2日,该车司机前来马鞍山处接受处理,司机对清晰的数据表示认同,并补缴全部通行费。
此次集团公司、管理处、收费所稽查人员的联合查处行动,有力的打击了ETC逃费行为,为以后的稽查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