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交规院顺利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10年6月,交规院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六年来,交规院每年享受到了企业税收10%的政策优惠及各项知识产权资金扶持。此次认定通过,也反映出交规院近3年在各主要考核方面继续保持着进步和发展,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得到了权威的认定和考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有重大意义,不仅能减税增收、获得扶持资金,同时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竞争力,有助于企业的研发再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竞争的门槛,对交规院自我发展能力的培养和凝聚有深远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