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
提起法律,总给人一种神秘、威严的感觉,甚至有人觉得法律很遥远。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举止。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当我们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我们保驾护航;出了社会,有《劳动法》来保证我们的权益不受侵犯;购买商品时,也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我们保障。
刚踏入高速公路行业的时候,我对收费业务知识全然不知。本以为初进单位,站里会让我第一时间去收费道口熟悉发卡和收费操作流程。但没想到站里给了我一本《收费员工手册》,让我弄懂吃透里面的内容。正是这本手册使我近距离接触到了法律,正式进入了法律的大门。仔细翻阅员工手册,我学到了很多与收费业务相关的知识,也明白作为一名收费员,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抵触什么?该怎样坚守原则?
廉洁收费是每一位高速人的必修课程。日常工作中,收费人员每天都要与票、款、卡接触,是国家相关政策的执行者。但我们不能利用职务便利,公款私用、公权私用。收费道口经常会遇到一些入口超限车辆和出口假冒免费车辆的驾驶员,他们给予物质、金钱上的诱惑。如以询问手机号充话费的形式进行贿赂,直接或间接地进行金钱诱惑,目的是为了逃交或少交通行费,谋取个人最大利益。遇到这类情况的时候,就需要我们有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坚持原则的工作作风。因为道德底线不允许我们这么做,法律的准绳更不允许我们这么做。我们不能成为高速公路的“蛀虫”,否则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中有一个片段:信访局的小窗子高度设置的令人坐卧不安。他们在贪污的时候不是不懂法律,而是利用法律的不完善企图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赚取非法的报酬。我们作为高速路员工中的一员,要以此为戒,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命运总是公平的,非法得来的任何东西,总有一天要以百倍千倍的代价去偿还。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一个没有很强自制力的人,往往抵挡不了诱惑。2008年5月至2012年8月,湖南岳阳高速收费站某某任临长高速公路某收费站班长。他利用职务便利,为成某等人以倒卡及假冒鲜活农产品车辆的方式免收通行费。最终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2011年9月21日,嘉峪关收费站收费员、路政员以遮挡微波车速仪和“倒卡”的方式,使通过该收费站的超限车辆逃避应交的超限补偿费,从中大肆收取司机的好处,被嘉峪关市法院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这些活生生的事例足以为我们敲响警钟,也正是这些事例让我们在了解法律的道路上步步前行。
企业的防腐所依靠的并不是一个人的力量,需要全体员工都要共同为之努力。政治的任何动向都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国家主席习近平深知腐败的危害,几年时间抓捕贪官污吏无数,“老虎苍蝇”一把抓,为和谐社会除去“蛀虫”无数。普法、知法、懂法,不应该只停留在宣传的层面,更要以实际行动向贪官污吏证明法律的存在,证明世间仍有一道法律的城墙永远保护着我们。普法行动,势在必行,让我们以人民的名义扬起法制利剑,扫去世间的污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