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阜阳市文明办评选委员会评定,阜阳处职工方明皓获评“阜阳好人”。

方明皓是阜阳处阜阳东收费站站长,入职十余年来,他工作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先后经历多个岗位历练,获得集团公司“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阜阳处“十佳员工”等荣誉称号。
在2017年11月8日中午12时许,一辆满载装饰材料的小货车从该站出口三车道下道时车厢位置浓烟滚滚。方明皓当即作出安排,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由于火势猛,方明皓组织站内员工,炊事员、门卫等后勤人员一并参与,利用灭火器紧急施救,当看到车厢前部着火点一时不能控制,收费站站长方明皓不顾个人安危,冲上车顶,使用铁锨将未烧着的货物分离着火点。经过十分钟的紧张施救,现场明火被成功扑灭,挽回近百万元的财物。该事迹先后被安徽电视台、阜阳公众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好评如潮,他本人也被评为2017年11月份“阜阳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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