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总工会组织开展“阳光家园”评选,集团公司所属萧县处、宿州中心、淮南处、滁州处、六安北中心、合肥处、合巢芜处、合安处、池州中心、高界处、黄山中心等11家单位的23个站所被评为省级“阳光家园”。
“阳光家园”是保障女职工工作生活的温馨场所,省级“阳光家园”可获得省总专项补助。截至目前,集团公司共有42个站所荣获该称号。近年来,集团公司积极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省级“阳光家园”建设为抓手,维护好实现好女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女职工的归属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