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持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过节氛围,黄金洞矿业纪委特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作出廉洁提醒,倡导文明祭祀、廉洁过节,守住纪律底线,涵养清风正气,让清明节更“清明”。
现将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严禁借祭扫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奢侈浪费,自觉抵制低俗奢华祭祀。
严禁用公款购买私人祭扫物品,或违规报销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停车费等费用。
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低俗祭祀活动,自觉摒弃陈规陋习。
严禁违规用火,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消防安全规定,严禁在林区、墓地等禁火区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严禁节日期间重要岗位脱岗、空岗、漏岗或酒后上岗,确保应急处置及时高效。
清风化雨,思念绵长。
愿大家在缅怀追思中传承美德,
在严守纪律中坚守初心,
过一个文明、安全、廉洁、清朗的清明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