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激发员工对安全重塑的思考和行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丰富公司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公司举办了“安全重塑:守护生命,共创未来”主题征文活动。广大干部职工以生动的文字分享了“我”对安全管理的深刻反思、先进经验和创新理念,共同探讨安全管理新思路、新方法。活动共征集相关文稿40篇,进一步激发了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近期,本平台将开设专栏,对优秀作品予以推送。
“安全责任心”一个我们耳熟能详的话题,今天再次把它提出来谈一谈,但不是解释什么是安全责任心,也不是赘述安全责任心的重要性,只是想与大家一起分享作为技术管理人员对安全责任心的另外一些认识和想法。
毋庸置疑,技术人员是企业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各单位的发展质量。但在矿山这个特殊的环境工作,相对技术能力而言,技术人员能否始终时刻保持一颗“安全责任心”在实际安全生产中起到更为久远的影响,为营造安全氛围,传承安全理念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方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井下日常监管与指导是技术人员一项重要的工作流程,能够时时刻刻掌握作业点特点、技术质量要求、采掘动态、特别是安全等方面的详细信息,然后再将这些信息反馈给作业班组,以便于作业人员科学地组织施工,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和技术事故的发生。
技术人员是否能发挥好督管效能主要取决于其执行力和服务力。其中不乏有部分技术人员为了省事,在日常生产正常时便走马观花般看一看、签签字应付了事,甚至仅仅在采场下面问问采场班组人员情况,久而久之现场的日常管理流于形式,而各类台账更是成了应付检查的摆设。由于疏于跑面,当采场发生改变或者出现特殊情况时,技术人员有时甚至还不知情。对于井下班组作业人员而言,这样的管理苍白无力,并未对井下作业起到有效的指导和监管作用,导致安全及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埋下事故的隐患,更有甚者还会造成事故,导致工程报废,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生产效率。
与此同时,在井下现场施工管理这一块,也存在安全责任意识慢慢变得淡薄的问题。时间一久,有些人就会放松对工程的监管,更有甚者只是打电话问一问井下施工人员现场安全、工程进展情况,而不是像工程施工之初那么认真负责,这样就会造成工程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进行,很容易造成事故。等到问题出现了,就不得不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修补这些问题,甚至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而这些情况时有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按部就班、庸庸散散、人浮于事的工作习惯和氛围,能够始终保持一颗安全责任心的技术人员越来越少,个人的安全责任心被时间慢慢消磨,导致责任意识变得淡薄。
我相信技术人员都是有安全责任心的,但是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心到底能够有多久的保质期,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问题。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如果我们的技术人员能够带着这种锲而不舍的态度来管理安全工作,让安全责任心时刻“保鲜”,让技术更有效地服务于生产,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体现它真正的价值,公司的安全管理一定会有本质的改变。
首先,技术人员自身需加强对各类安全制度、规范、条例的学习,只有自身具备了相应的知识,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对现场进行有效的管理。强基固本,提升安全内功,是保证自身安全责任心的基本条件,试想,自身连基础的安全规范都不知道,如何进行日常安全管理?保持安全责任心也就无从谈起。
其次,技术人员需珍惜自身的岗位,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自身岗位的来之不易,要认可公司的管理与文化,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不断宣传正能量,树立“企荣我荣,企衰我耻”的理念,发扬年轻人敢想、敢拼、敢管的冲劲与锐劲。
再者,多与经验丰富的一线作业人员与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向前辈学习,向先进学习好的现场管理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的现场管理水平与技术知识,不断思考和改进目前在技术层面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层面解决并优化采掘工艺,从本质上提升安全水平。
最后,技术人员需牢牢肩负起“一岗多责”的重担,立足新的形势,落实新的要求,增强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长期进行自我反思反省,以时时放不下心的责任感履职担当。
推而广之,在整个公司范围之内,每个职工都有不同的工作岗位,担负着不同的责任。“在其位、谋其政、做其事、尽其责”,大家扪心自问,自己的安全责任心保质期是一天、两天、还是一年、两年、抑或是时时刻刻,一直“保鲜”。如果大家能够营造一个充满安全责任心的工作氛围,让安全责任心时刻“保鲜”,并让这种“保鲜”的责任心成为我们的一种习惯,一种素质,一种信仰,那么我们的安全意识、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将会得到有效提高。同时也能让我们的观念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上来,真正促进广大职工安全意识扎根心底。同时让安全责任心时刻“保鲜”也是广大职工追求幸福生活的内在需求,是公司不断壮大发展的重要力量,只有在安全的基础之上,我们才会成为行业的佼佼者。
文|袁亮 一审|李超平 二审|陈方圆 三审|阳振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