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十条铁律”、
“十不准”和“五要求”
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十条铁律”
1.未经培训不入场,未受交底不上岗。
2.禁烟禁酒不带病,危险区域不乱闯。
3.劳保用品不能少,安全带帽要戴好。
4.临边洞口有警惕,防护缺失不作业。
5.高处作业不抛物,安全通道要畅通。
6.电工上岗要持证,现场用电不乱接。
7.动火作业要审批,监护人员要到位。
8.设备设施要验收,未检设备不运行。
9.特种作业遵法规,无证人员禁操作。
10.易燃物料及时清,灭火器材不能少。
反“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冒顶片帮”典型事故措施
一、高处作业“十不准”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作业。
2.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不准登高作业。
3.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4.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作业。
5.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进行登高作业。
6.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7.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作业。
8.作业光线不足不准登高作业。
9.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作业。
10.无人监护不准登高作业。
二、起重作业“十不准”
1.工作场所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不准吊。
2.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钢丝绳不合格不准吊。
4.捆扎不牢靠或绳、链扭劲、打结及绳与吊物的棱角接触处未加垫不准吊。
5.被吊物上有人、有浮置物或挂绳人员没离开不准吊。
6.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准吊。
7.超过额定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清楚不准吊。
8.吊物下方有人停留或行走时不准吊。
9.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10.歪拉斜吊不准吊。
三、撬毛作业“十不准”
1.撬毛工具不台格不准撬。
2.站在浮石正下方不准撬。
3.照明不良或无照明不准撬。
4.未判明浮石下落方向,未找准安全位置和未找准安全退路不准撬。
5.浮石直径大于0.8米(天井大于0.4米)不准撬。
6.设备、设施、工具未搬开或无保护措施不准撬。
7.其他人员不离开撬毛地点不准撬。
8.岩石破碎,可能出现大面积冒落时不准撬。
9.浮石周围盲炮未处理不准撬。
10.无人监护不准撬。
强化危险作业管理“五要求”
1.危险作业应实施全程视频监控,不具备安装固定视频 监控条件的,作业人员或现场监管人员应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危险作业的全过程。
2.危险作业完成后,执法记录仪中的视频应保存到项目部、车间或业务科室,视频保存时间不低于30天。
3.各级各专业隐患排查人员,要将视频检查列入必查项目,每次检查要通过视频回看危险作业是否存在违章行为。
4.要对照危险作业审批单和视频监控记录,对于危险作 业没有全程视频监控的、查看监控中有违章行为的,应及时进行处罚。
5.对于没有实施上述措施发生事故的,将加大事故考核力度。
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图文:党群工作部
编辑:郑 媛
责编:欧群敏
审核:周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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