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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煤矿安全规程(2025版)知识学习㉗

【安全知识】煤矿安全规程(2025版)知识学习㉗ 林东矿业公司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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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安全知识】煤矿安全规程(2025版)知识学习㉗

线上公开课


第十一章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第二节      立井提升



第四百二十八条

立井井口必须用栅栏或者金属网围住,进出口设置栅栏门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必须设栅栏栅栏门只准在通过人员或者车辆时打开

立井井筒与各水平车场的连接处,必须设专用的人行道,严禁人员通过提升间

罐笼提升的立井井口和井底、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必须设置阻车器


第四百二十九条

立井提升容器和载荷,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立井中升降人员应当使用罐笼在井筒内作业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使用箕斗或者救急罐升降人员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二)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三)罐笼和箕斗的最大提升载荷和最大提升载荷差应当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最大载荷差运行

(四)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第四百三十条

专为升降人员和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乘人层顶部应当设置可以打开的铁盖或者铁门,两侧装设扶手

(二)罐底必须满铺钢板,如果需要设孔时,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门;两侧用钢板挡严,并不得有孔

(三)进出口必须装设罐门或者罐帘,高度不得小于1.2m罐门或者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250m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0mm罐门不得向外开,门轴必须防脱

(四)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升降无轨胶轮车时,必须设置专用定车或者锁车装置

(五)单层罐笼和多层罐笼的最上层净高(带弹簧的主拉杆除外)不得小于1.9m,其他各层净高不得小于1.8m带弹簧的主拉杆必须设保护套筒

(六)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当不小于0.18罐笼每层内1次能容纳的人数应当明确规定超过规定人数时,把钩工必须制止

(七)严禁在罐笼同一层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升降无轨胶轮车时,仅限司机一人留在车内,且按照提升人员要求运行


第四百三十一条

立井罐笼提升井口、井底和各水平的安全门与罐笼位置、摇台或者锁罐装置、阻车器之间的联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未关闭,只能发出调平和换层信号,但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不能打开

(二)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都应当设置摇台或者锁罐装置,并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联锁: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台或者锁罐装置,打不开阻车器;摇台或者锁罐装置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三)立井井口和井底使用罐座时,必须设置闭锁装置,罐座未打开,发不出开车信号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


第四百三十二条

提升容器的罐耳与罐道之间的间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装时,罐耳与罐道之间所留间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滑动罐耳的刚性罐道每侧不得超过5mm,木罐道每侧不得超过10mm

2.钢丝绳罐道的罐耳滑套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差不得大于5mm

3.采用滚轮罐耳的矩形钢罐道的辅助滑动罐耳,每侧间隙应当保持10~15mm

(二)使用时,罐耳和罐道的磨损量或者总间隙达到下列限值时,必须更换:

1.木罐道任一侧磨损量超过15mm或者总间隙超过40mm

2.钢轨罐道轨头任一侧磨损量超过8mm,或者轨腰磨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25%;罐耳的任一侧磨损量超过8mm,或者在同一侧罐耳和罐道的总磨损量超过10mm,或者罐耳与罐道的总间隙超过20mm

3.矩形钢罐道任一侧的磨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50%。

4.钢丝绳罐道与滑套的总间隙超过15mm。


第四百三十三条

立井提升容器间及提升容器与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必须符合表8要求。

提升容器在安装或者检修后,第一次开车前必须检查各个间隙,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开车。

采用钢丝绳罐道,当提升容器之间的间隙小于表8要求时,必须设防撞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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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条

钢丝绳罐道应当优先选用密封式钢丝绳。

每个提升容器(平衡锤)有4根罐道绳时,每根罐道绳的最小刚性系数不得小于500N/m,各罐道绳张紧力之差不得小于平均张紧力的5%,内侧张紧力大,外侧张紧力小。

每个提升容器(平衡锤)有2根罐道绳时,每根罐道绳的刚性系数不得小于1000N/m,各罐道绳的张紧力应当相等单绳提升的2根主提升钢丝绳必须采用同一捻向或者阻旋转钢丝绳


第四百三十五条

应当每年检查1次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发现松动及时加固,发现防腐层剥落及时补刷防腐剂检查和处理结果应当详细记录

建井用金属井架,每次移设后都应当涂防腐剂


第四百三十六条

提升系统各部分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至少检查1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

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当详细记录


第四百三十七条

检修人员站在罐笼或者箕斗顶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罐笼或者箕斗顶上,必须装设保险伞和栏杆

(二)必须系好保险带

(三)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m/s,最大不得超过2m/s

(四)检修用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第四百三十八条

罐笼提升的井口和井底车场必须有把钩工

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指挥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


第四百三十九条

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司机的信号装置。井口信号装置必须与提升机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提升机才能启动。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司机操控台之间,除有上述信号装置外,还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1套提升装置服务多个水平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第四百四十条

井底车场的信号必须经由井口信号工转发,不得越过井口信号工直接向提升机司机发送开车信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受此限:

(一)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二)箕斗提升。

(三)单容器提升。

(四)井上下信号联锁的自动化提升系统。


第四百四十一条

用多层罐笼升降人员或者物料时,井上、下各层出车平台都必须设有信号工。各信号工发送信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井下各水平的总信号工收齐该水平各层信号工的信号后,方可向井口总信号工发出信号。

(二)井口总信号工收齐井口各层信号工信号并接到井下水平总信号工信号后,才可以向提升机司机发出信号。

信号系统必须设有保证按照上述顺序发出信号的闭锁装置


第四百四十二条

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防撞梁必须能够挡住过卷后上升的容器或者平衡锤,并不得兼作他用;托罐装置必须能够将撞击防撞梁后再下落的容器或者配重托住,并保证其下落的距离不超过0.5m


第四百四十三条

立井提升装置的过卷和过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罐笼和箕斗提升,过卷和过放距离不得小于表9所列数值

(二)在过卷和过放距离内,应当安设性能可靠的缓冲装置缓冲装置应当能将全速过卷(过放)的容器或者平衡锤平稳地停住,并保证不再反向下滑或者反弹

(三)过放距离内不得积水和堆积杂物

(四)缓冲托罐装置必须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查和保养

第十一章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第三节      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第四百四十四条

各种用途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种用途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表1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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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用缠绕式提升钢丝绳在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小于下列规定值时,应当及时更换:

1.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

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

3.专为升降物料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第四百四十五条

各种用途钢丝绳的韧性指标,必须符合表1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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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六条

新钢丝绳的使用与管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钢丝绳到货后,应当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应当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者锈蚀

(二)每根钢丝绳的出厂合格证、验收检验报告等原始资料应当保存完整

(三)钢丝绳悬挂前,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

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小于本规程第四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

(四)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

(五)专用于斜井提升物料且直径不大于18mm的钢丝绳,有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检验报告等,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伤的,可以不进行(一)所要求的检验


第四百四十七条

在用钢丝绳的检验、检查与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使用后每6个月进行1次性能检验;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12个月检验1次

(二)升降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悬挂使用12个月内必须进行第一次性能检验,以后每6个月检验1次

(三)缠绕式提升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可以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试验结果,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定出现下列情况的钢丝绳,必须停止使用:

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

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小于本规程第四百四十四条规定时

(四)摩擦式提升钢丝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专用于斜井提升物料且直径不大于18mm的钢丝绳,不受(一)、(二)限制

(五)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平衡钢丝绳、罐道绳、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钢丝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每周至少检查1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者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当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当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当记录、存档

(六)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当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采取防腐措施摩擦提升钢丝绳的摩擦传动段应当涂、浸专用的钢丝绳增摩脂

(七)平衡钢丝绳的长度必须与提升容器过卷高度相适应,防止过卷时损坏平衡钢丝绳使用圆形平衡钢丝绳时,必须有避免平衡钢丝绳扭结的装置

(八)严禁平衡钢丝绳浸泡水中

(九)多绳提升的任意一根钢丝绳的张力与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10%

(十)大型以上矿井的提升系统应当采用无损探伤与人工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钢丝绳进行综合检查。


第四百四十八条

钢丝绳的报废和更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钢丝绳的报废类型、内容及标准应当符合表12的要求。达到其中一项的,必须报废。

(二)更换摩擦式提升机钢丝绳时,必须同时更换全部钢丝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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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九条

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损段剁掉或者更换全绳:

(一)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者变形

(二)断丝超过本规程第四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三)直径缩小量超过本规程第四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四)遭受猛烈拉力段的长度伸长率达05%以上

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者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第四百五十条

有接头的钢丝绳,仅限于下列设备中使用:

(一)平巷运输设备

(二)无极绳绞车

(三)架空乘人装置

(四)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

钢丝绳接头的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第四百五十一条

新安装或者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当每6个月进行1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1次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处于灵活状态


第四百五十二条

立井和斜井使用的连接装置的性能指标和投用前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类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表1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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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种环链的安全系数,必须以曲梁理论计算的应力为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材料屈服强度计算的安全系数,不小于2.5

2.按照模拟使用状态拉断力计算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3

(三)各种连接装置主要受力件的冲击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常温(15℃)下不小于100J

2.低温(-30℃)下不小于70J

(四)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矿车连接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批量生产的,必须做抽样拉断试验,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

2.初次使用前,以及使用后每隔1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者永久伸长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五)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当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前,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

(六)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七)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更换钢丝绳前,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八)特殊情况下,不能使用标准连接装置进行连接的,必须经过安全风险分析,安全系数必须满足表13的规定

图  文| 林东矿业宣传文化部
编  辑| 黄   飞    梁    勇
核  稿| 谌小玉
审  核| 洪孝强
投稿邮箱| lindongxcb@163.com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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