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要牢记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严禁以考察调研、职工疗养、学习培训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将工会经费用于大吃大喝、请客送礼、高消费性娱乐和旅游健身等。
不得违规发放工会慰问品或者超标准发放。
严禁以各种名义在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奖金、补贴、津贴。
严禁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
严禁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
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若因各种其他原因不方便拒收的,必须及时登记上交。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等。
不准用公款组织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不准违规打高尔夫球。
不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不准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校友会、战友会、老乡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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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接受下属个人或公司、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外部影响大航廉洁办公行为”
要登记
大航集团工作人员遇到下列外部影响廉洁办公行为时,应当现场拒绝,并对相关行为人进行警示教育,重申纪律要求和廉政告知,对无法当场拒绝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及时上交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登记。
管理和服务对象向集团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金、礼品、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
管理和服务对象向集团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宴请或者娱乐、旅游、健身等活动安排的。
管理和服务对象向海事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出借住房、车辆、钱款等财物的。
管理和服务对象为集团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报销其应由个人支付费用的。
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集团工作人员各类名义报酬、支付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非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的。
其他可能导致集团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影响其秉公办事的行为,或者可能影响大航集团廉洁形象的行为。
大航扬“清风”,春节“廉味”浓。
佳节将至,这份大航人的廉洁过节提醒,请查收!
提高政治站位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各部门、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强化政治担当,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矩,又发扬斗争精神,聚焦“关键少数”,层层抓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严明纪律红线
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节点”就是“考点”,要坚决防止“节日病”
强化监督执纪
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问题
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严的标准和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