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格廉政 金秋团圆月
对贪腐行为说NO
反腐倡廉
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即将到来,作为传统团圆节,不禁想起前几年的“天价月饼”的现象,虽说今年“天价月饼”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场消费更趋理性,但也存在一些通过包装、混售推高价格的“擦边球”现象。纵观此类现象,购买者多数是为了送礼,追求面子,讲究奢华,往往觉得越贵越好,既造成铺张浪费,也暗藏“廉洁”问题。
为加强员工“廉洁从业、严于律己”的思想建设,赣州格力开展了“中秋节前廉政教育培训会议”。在会上,参会人员一是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之“严书记女儿”》事件的始末,二是分享廉政案例,再次重温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法律规定及量刑标准;三是签署廉政承诺书。
会上公司领导方总作出如下要求:一是要求领导干部一方面需端正自身作风,另一方面也不应忽略家风建设,需管理好自身及家庭内部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廉洁从业,守住红线、底线。二是全体员工应当引以为戒,恪守道德防线和法律底线,坚守原则,对任何贪腐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将对责任人员严惩不怠。三是全体员工应当在业务交往过程中保持敬畏之心,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坚决抵制不良恶习,不超前消费、不恶意透支,不因个人财务危机问题而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廉洁从业十条规定
一、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品、礼卡、礼金、回扣、佣金、股权等各类财物。未能拒收的,必须在一周以内上交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机构。
二、不准在公司业务往来中以明显不公平的价格或者条件,提供或者接受担保、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放弃债权或者承担债务。
三、不准在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中泄露招标方案或者竞争性谈判预案,或者与投标人、竞争性谈判参与人串通损害公司利益。
四、不准通过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或者相互为亲属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或者工作岗位。
五、不准向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借钱、借物或者无偿、低价占用财物。
六、不准利用工作便利,侵占或者挪用公司财物,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七、不准干部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本人和配偶的父母、本人和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和特定关系人从事与公司供应链有关的交易。其他亲属从事与公司供应链有关的交易必须向公司报备,以便公司及时作出评估。
八、不准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客户信息、业务渠道等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九、不准接受员工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工作职责的宴请或者财物馈赠。
十、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准擅自接受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宴请、庆典、考察、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擅自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报酬,非外协业务联系人员直接与外协业务单位或者个人接触。
目前,公司已开通廉政举报投诉途径,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举报电话:
0797-2919898 / 16626287550
举报邮箱:
(内部邮箱)F10502
(外部邮箱)gz.sj@cn.gree.com
图文来源|财务部:杨溪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