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无人机保有量持续增长,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但部分用户在铁路沿线开展飞行拍摄、农林作业等活动时,因安全意识薄弱、操作不当,导致无人机侵入高铁线路区域或违法飞越铁路线路上空,严重扰乱铁路运输秩序,威胁高铁运行安全。公安部公布2026年以来公安机关查处的多起无人机影响铁路安全典型案例。
公安机关提醒:无人机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及两侧规定范围管制空域、飞越铁路线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无人机使用者须严格遵守法规,规范操作,守法飞行,共同维护低空秩序与铁路运行安全。
典型案例通报
一、吴某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案
2026年4月,吴某某在河北沧州京沪高铁沿线操控无人机为麦田喷洒农药,无人机违法穿越铁路高架桥后失控坠入线路,被G15次列车撞击,致车辆故障、停车32分钟,63趟列车晚点。吴某某因涉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曾某某违法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案
2026年4月,曾某某在广东韶关京广高铁沿线操控无人机为农田施肥,无人机违法飞越铁路线路时下坠触碰接触网后掉落桥下,造成接触网受损。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
三、朱某某违法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案
2026年3月,朱某某在福建宁德杭深高铁沿线操控无人机喷洒农药,因操作不当致无人机刮蹭架空电线后坠入线路,造成D3291次列车停车12分钟、7趟列车晚点。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6日。
四、吴某某违法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案
2026年4月,吴某某在江西上饶衢九高铁沿线操控无人机为农田喷洒农药,因操作不当致无人机坠入线路,造成G1524次列车停车7分钟。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
五、徐某某违法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案
2026年1月,徐某某在广西防城港防东高铁沿线操控无人机拍摄风景,因操作不当致无人机触碰高架桥栏杆后坠入线路,造成D8343次列车晚点15分钟。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
本文来源:公安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