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磷化集团纪委提醒全公司广大党员干部:
01:公车私用“驶”不得
公车姓“公”不姓“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租用车辆。违反规定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02:滥发津贴“要”不得
严禁以节日名义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违规发放的,将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责任。
03:公款买单“吃”不得
严禁用公款支付个人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费用,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违规者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04:违规宴请“去”不得
对于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应坚决拒绝,避免陷入“围猎”陷阱。
05:礼品礼金“收”不得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土特产,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06:公款旅游“游”不得
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违规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07:酒驾醉驾“碰”不得
酒驾醉驾不仅危害个人和家庭安全,还将面临纪律和法律的严惩。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08:大操大办“办”不得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坚持尚俭戒奢,严禁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违规者将受到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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