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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交建集团有限公司
“八小时外”行为规范
倡 议 书
公司全体党员、管理人员:
你们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管理人员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意识,督促大家“八小时外”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弘扬美德、严于律己,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交建集团纪委倡议,全体党员、管理人员在“八小时外”要带头做到“六必须”“十二严禁”。
一、“六必须”
1.必须坚定不移讲政治,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必须遵守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谦虚谨慎做到“四自四慎”,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慎独、慎初、慎微、慎友。
3.必须讲党性讲规矩,时刻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不在各种社交场合发表不良言论;
4.必须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
5.必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做到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6.必须自觉抵制奢靡之风和反对餐饮浪费,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二、“十二严禁”
1.严禁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网站论坛等网络信息平台及公共场合,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传播错误言论和虚假信息泄露工作秘密等;
2.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出境,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涉及子女和家属出国、婚丧嫁娶、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重大事项;
3.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存在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不当行为;
4. 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消费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各种财物等行为;
5.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公车私用等行为;
6.严禁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7.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 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各种迷信活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
9.严禁不遵守交通法规,酒驾、醉驾或违规驾驶遮牌套牌、无牌车辆等行为;
10.严禁参加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休闲娱乐等活动,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高消费活动;
11.严禁存在不讲诚信行为;
12.严禁其他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要求的行为。
中共新疆塔里木交建集团有限公司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
END
来源 |交建集团纪检部
编辑 | 杨小静
一审 | 张 鹏
二审|方敬元
三审|张 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