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十 九章 】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 译文 】
消灭至高无上的权威,摒弃既成知识、智巧,民众就会获得百倍的利益;当仁爱、义理在社会上已经不存在这个说法时,民风就回到了父慈子孝的淳和境地;杜绝一切智巧心计和好功喜利的思想,就不会有什么盗贼。这三条,仅作为条文来实施是不够的,所以指定了一些依从而为的方法:安守平凡境地,减少私心杂欲,破除知识障碍。
【 核心思想 】
没有任何一种建立在“有”基础上的“圣”和“智”能够永远保持住它的地位,迟早会被历史长河淘汰——这是必然趋势。但是由于这些“圣”和“智”总是不可避免地与某些既得利益阶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每一次更新都要让整个人类社会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才是“绝圣弃智”的理由,从概念上去消灭掉这个“圣”和“智”。只有这样,才能“民利百倍”。
“仁义”是必须从“孝慈”开始做起的,一个在外面尊敬老师、尊敬上级的人,如果回家不尊敬父母,那就是虚仁假义;一个在外面善于交友,甚至连地球另一端的贫困人口都愿意去捐助,却不肯去资助自己的父母亲族,那就是虚仁假义。因此,只有彻底打倒这种名义上的“仁义”,才能找回人心中符合天性的“孝慈”。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相当于“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即大家不看重稀世之物,就不会因贪生盗。此外,多一层意思就是不要重“巧”术、“利”器而轻“道德”,否则就是在培养盗贼。
本文就是想告诉大家:想平常应该想的事,做平常应该做的事,对得起天理,对得起良心,不去考虑本分以外的东西,不要有额外的欲望,不要被既有知识迷惑,生出无谓的烦恼。
温故而知新 
11.《道德经》第十一章: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12.《道德经》第十二章:五味令人口爽
15.《道德经》第十五章:为道谦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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