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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十四章: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道德经》第十四章: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晶澳学园
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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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开发太阳能 造福全人类


        【 第 十 四 章 】       


视之不见,名曰夷[1]


听之不闻,名曰希[2]


搏之不得,名曰微[3]



此三者不可致诘[4],故混而为一。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5],


绳绳不可名[6],复归于无物[7]。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8]。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9]。


能知古始[10],是谓道纪[11]。





        【 注 释 】        


[1]“夷”,泯灭无迹,在此谓无色;

[2]“希”,无声

[3]“搏”,索持,触摸。“微”,无形

[4]“致诘”,诘问,追究;

[5]“皦”通“皎”,白亮,光明。《说文》:“皦,玉石之白也”;”皎,月之白也”。“昧”,与“”对文,昏暗;

[6]绳绳”,如《老子》六章所说的“縣解”,形容连续性的存在;

[7]“物”指有形之物。“无物”指“道”的无形;

[8]“惚恍”,闪烁不定,似有若无;

[9]“御”,驾取,統率。“有”指具体的事物。“执古之道”,帛书本作“执今之道”;

[10]“古始”,宇宙的原始;

[11]“道纪”,“道”的纪,中“道”的根本原则。





        【 译 文 】        


视之而不见,叫做“夷”;


听之而不闻,叫做“希”;


触之而不得,叫做“微”。



这三者无法再追究察问,


它们原本就是浑然而为一。


这个“一”,


它的上面不亮,


下面不暗,绵延不绝,


不可称名,复归于空无一物。


这就是没有形状的形状,


没有物体的形象,这就是恍惚。


要想在前面迎它,可看不见它的头;


要想在后面跟它,可看不见它的后。



把握亘古即存的“道”,来驾取现在的事物。


能知道宇宙的原始,这就是“道”的根本原则。




        温故而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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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德经·第一章》

2.《道德经·第二章》

3.《道德经·第三章》

4.《道德经·第四章》

5.《道德经·第五章》

6.《道德经·第六章》

7.《道德经·第七章》

8.《道德经·第八章》
9.《道德经·第九章》

10.《道德经》第十章:专气致柔,能婴儿乎?

11.《道德经》第十一章: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12.《道德经》第十二章:五味令人口爽

13.《道德经》第十三章:宠辱若惊 贵大患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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