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八章 】
大道废,有仁义①;(慧)智(慧)出②,有大伪;六亲③不和,有孝慈④;国⑤家昏乱,有忠臣⑥。
【 注 释 】
①“仁义”,儒学的宗旨。竹简本此章与前一章“成事遂功,而百姓曰我自然也”相连,其间没有分章符号,写为:“故大道废,安有仁义;六亲不和,安有孝慈:邦家昏[乱],安有正臣。”其中“安”读为“焉”,可解为“于是”。
②“智慧”,王弼本误倒为“慧智”,据河上公本、傅奕本和帛书本改。王弼注云:“故智慧出则大伪生也”,可见王弼本原亦作“智慧”。
竹简本无“智慧出,有大伪”。此对于如何理解“大道废,有仁义”、“六亲不和,有孝慈”关系较大。若“仁义”、“孝慈”与“大伪”并列,则是对“仁义”、“孝慈”取强烈反对的态度;若无“大伪”句,则“仁义”、“孝慈”不是被完全排斥,而是比“大道”等而下之的道德观念,可参读《老子》三十八章:“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③“六亲”,指父子、兄弟、夫妇。
④“孝慈”,在此当理解为“孝慈”之名,而非孝慈之实。《老子》十九章云:“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竹简本作“绝伪弃诈,民复孝慈"),可见老子对于孝慈之实并不反对。
⑤“国”,帛书甲本和竹简本作“邦”,帛书乙本和诸传本的“国”字可能是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以下“邦”、“国”异文不另加注。
⑥“忠臣”,傅突本、帛书本作“贞臣”,竹简本作“正臣”。
【译 文】
大道荒废了,才有了仁义;智巧出现了,才有了诈伪;六亲不和睦,才有了“孝慈”;国家昏乱,才有了忠臣。
温故而知新 
11.《道德经》第十一章: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12.《道德经》第十二章:五味令人口爽
15.《道德经》第十五章:为道谦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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