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无疑是2020年的最大事件,它对租赁业的发展环境造成了巨大影响,考验了租赁公司面临突发危机时的生存能力。
展业方面,疫情极大影响了一二季度的线下展业,但由此也催生了不少租赁公司加快对技术的应用,上线视频签约、线上审批等操作系统;存量业务来看,疫情冲击了很多承租人的现金流,租赁公司不得不采取展期、租金减免等举措,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目标均遭遇重压;资金端来看,在货币宽松时期,租赁公司迎来难得的低利率机遇,但同时资产端的被迫调整也使租赁公司面临主动负债管理的挑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盐城市国资委2020年3月25日发布《关于报送成本8%以上债务融资清退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3月20日在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全体(扩大)会议上讲话要求,请各市属企业迅速开展融资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制定成本8%以上融资清退工作方案,清退工作原则上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其实早在3月12日,江苏省层面就召开了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全体(扩大)会议,因此我们认为盐城市此次通知并非市里单独决定,而是有省里授意,不排除其他地级市也会效仿,不过8%这个成本线可能各市结合自身情况会有所不同。
12月,盐城市爆出最新进展,除个别市属企业外,均已完成清退高成本融资任务。成本 8%以上的融资主要是融资租赁等非标融资,在上半年城投债利率持续走低时,政府置换高成本债务的动力相当足,对租赁公司来说,面临区域性的资产端收益压降挑战。但另一方面,清退的要求也反映出不少地方高债务率的现实问题。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采取了总则加分编的结构,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具有规范指引作用。本文将结合具体条文深入分析《民法典》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影响,并针对性的提出应对建议。
对于租赁业来说,《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带来了三大重点改变:一是租赁物公示保护制度确立;二是有条件地适用担保规则;三是强调“融物”,明列虚构租赁物则合同无效。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央行多次释放流动性,金融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裕,债券市场利率持续走低。
从金租来看,上半年仅有11家金租发行金融债,发行规模合计160亿元,较去年同期的413亿元大幅减少61%,其中中铁金租、徽银金租、苏州金租、海晟金租等4家金租均为首次发行。据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不完全统计,68家金租中已有34家成功发行金融债。
2020年疫情影响下,宽松的货币政策持续了较长的时间,随着经济的复苏又开始收紧。全年来看,租赁公司在债市的融资利率呈现明显的“深V”趋势,其中在5月基本上各类融资工具都达到了全年甚至近年来的最低利率水平。
为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完善融资租赁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6月9日,银保监会正式下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补短板、严监管、防风险、促规范”的原则,明确业务范围和负面活动清单,对租赁物范围进行限定等。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加强合规监管约束;规定融资租赁资产比重、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比例、集中度管理等监管指标内容。2021年,迎合监管、合规发展、规范管理愈加重要。
6月/108亿中银金租正式开业,五大行集齐金租牌照
6月1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获准开业的公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已批准本行控股子公司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银金租」)开业。根据批覆,中银金租注册资本为108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银行出资100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92.59%),注册地为重庆。
6月24日,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为第68家金融租赁公司,至此五大行集齐了金租牌照。中银金租注册资本金108亿元,据报道目前其各行业融资租赁项目储备超过300亿元,涉及长三角、京津冀、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多个区域,涵盖铁路干线、物流枢纽、轨道交通,医疗卫生、高端装备制造等多个行业领域。
为健全和完善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分类监管,推动金融租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
确立了金融租赁公司的分类监管体系。根据要求,明年5月底前将完成首次评级工作。从正面引导来看,银保监会已明确评级为最高档的将在创新业务试点方面给予适当支持,那么对于行业一直呼吁的股权投资、设备租赁 SPV 等能否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值得期待。
7月/四部门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金租融资明显受影响
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界限、认定标准及监管安排,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认定规则》的正式发布,终于统一了不同金融监管机构对标债资产和非标资产的认定标准,并且该认定标准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动态管理原则,即目前属于 “非标”的资产未来可通过相关程序被认定为标债资产,为未来标债品种的发展、各类交易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机构的扩容留下了制度空间。此外,银登中心的类ABS产品、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中证报价系统收益凭证等资产被认定为“非标”后,处置存量“非标”或将再促银行理财等资管产品转型发展。
该规则的发布对于金融租赁公司影响较大,其一、同业借款量缩价升。同业借款规模会压降,价格会因市场供给减少而上扬。其二、堵塞部分长期融资渠道。私募ABS等原来被认定为“非非标”的融资渠道受阻。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新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具体而言,以2020年7月20日为例,当天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从近期判例来看,民间司法保护上限的新规已经渗透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在司法审判中,但目前来看主要是对逾期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有影响。
11月10日晚间,永煤公告违约后,大幅超出市场预期,给市场带来了“即便有核心优质资产、有利润、有现金流,地方政府仍直接划拨核心资产,直接选择逃废债”的认知,直接动摇了信用债券的分析根基。
永煤控股债券违约引发信用债风暴,将成为中国债券违约历史上的一个标志事件,逐渐拉开国企债券违约常态化的序幕,亦有望推动国内违约和破产清偿制度的完善。
因此,这件事件的后续处理,某种程度上将影响中国信用债市场是向90年代逃废债的模样滑落,还是坚定走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路。
永煤违约高度相似去年的包商事件,对全体市场投资者形成强烈冲击,风险偏好齐步走的收缩,违约风险直接向流动性风险演化。永煤事件对租赁业的影响,一是受信用债市场波动影响,需调整发债节奏,二是再次陷入做产业不如做城投业务的争议中。
11月/2020(第七届)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峰会召开
11月4日至5日,2020(第七届)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峰会在天津召开。本届峰会由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中国·东疆租赁产业(人才)联盟主办,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政府支持单位。本届峰会参会人数创下七年最高纪录,报名参会人数超过600位,75%以上为副总经理级别(含)以上高管。
本次峰会以“聚焦双循环,谋新十四五”为主题。11月4日,主论坛环节共有16位嘉宾进行了主旨发言,15位嘉宾参与了“融资租赁‘十四五’规划”、“寻找新兴增长点:医疗、能源、新基建等行业”两个高峰圆桌讨论。
12月/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12月29日消息,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等七大类动产和权利担保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由当事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登记。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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