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1重大变更或采用特殊措施的变更,如大型脚手架、使用大型吊车、对安全质量风险较大的变更,需要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明确投入的措施、采用的施工方法、产生的工作量,以利于办理签证。
1.3.2对增补材料或设计不详部分,如伴热线、防腐保温、电仪配管、电仪支架、电仪分支电缆、分支接地、拆除及恢复工程量等要明确部位、点位或管线号,并画图描述,附清晰的计算书,以利于明确工作量,降低结算风险。
1.3.3对于隐蔽工程或措施工程,如土方、石方、挖淤泥、排降水、护坡支护、承重架、预埋件(管)等要附图、照片或影响资料,重大部位要编制施工方案,审批后实施,以利于准确有效签证。
1.3.4对于变更增加的非主专业,如架设、防腐保温、材料采购等要附照片,并在签证中体现相应工程量。
1.3.5尽量减少以人工、台班、消耗材料形式的签证,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的人工、机械、消耗材料价格,不管怎样一定在过程中双方就发生的人、材、机计价方式要给与明确,以规避最终结算扯皮。
1.3.6过程中各部门按职责收集相关索赔资料,如双方会议纪要、文件、通知、气候材料,并策略性的把业主影响因素在上报的计划或统计报表中把工期条件或影响工期因素或条件、因素对我方造成效率降低或资源投入体现,以利于提供作陪依据。
1.3.7过程中各部门要及时向业主发函表明设计进度、设备材料到货、施工界面、管理问题对我方工期和效率的影响,以利于累计积累索赔资料。
1.3.8项目部要定期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合同外索赔专题会议,集思广益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以推动合同外费用签证及时有效。
1.3.9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业主函件内容,凡涉及对我方结算和成本造成风险的函件,要第一时间和甲方沟通,并按合同依据或实际情况及时恢复,降低被索赔风险。
1.3.10各部门要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及时得到甲方部门签字依据,并安排专人扫描文件资料和收发台帐。各部门定期把文件资料正本移交给经营部门,以便统一保管并上报费用。
(2016年156期 总第2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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