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各个国家,不同的文化,都分别在从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转化之际产生了酒。”
中华美学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高建平在7月20日晚的“赤水河夜话:大美不孤·十方可鉴”茅台美学研讨会上,从美学角度阐述“茅台是酒文化极致”的重要意义。
例如,在中国,有大禹时代仪狄酿甘美之酒。在古希腊,有一位重要的年轻的神狄俄尼索斯。据赫西俄德的《神谱》记载,这个神是宙斯与凡女结合而生之子。其他神人结合的后代,都只是半人半神的英雄,常常要经过千辛万苦的努力,经受各种考验才能成为神,而狄俄尼索斯却没有费什么力气,就一下子成了神,说明宙斯的这个晚年得的儿子备受宠爱。不仅如此,还出现了一种说法,说这个酒神狄俄尼索斯是预设的下一代神王,天神宙斯的接班人。
高建平认为,希腊神话是具有哲理性的神话。这种下一代神王的说法,很可能暗示酒神精神会得到发扬光大。当基督的世界来临时,神的统治也就改朝换代了,这个下一代神王没有能继位。
高建平讲道,十九世纪后期,德国出现了一位大哲学家尼采。他认为,希腊悲剧的来源,是酒神精神与日神精神的结合。酒神精神提供力量,日神精神赋予造型。酒神是原生的冲动,日神对这种冲动改造,使之成为文学。酒神具有一种原发的生命精神,日神使这种生命精神化成为美。这种结合,是悲剧的起源,也是文学和艺术的起源。
欧洲历史上有着酒神、日神两种精神结合说,在哲学美学界却被一种理性精神所压抑。理性主义占据上风时,就出现了视听领先,认为审美只与视听有关。从古希腊罗马到中世纪,欧洲的美学传统,都受这种理性主义的影响。尽管在神话中,在民间传统中,其他感官也受到重视,但理性主义占据压倒地位。
“美本质上是感性的”,高建平说道,“理性的美只讲形式,而感性的美讲趣味(taste)”。
17至18世纪,欧洲的美学界开始重视趣味说。趣味一词,最初的意思是口味、滋味之义。这其中最重要的哲学家是英国人大卫·休谟。他举例说,品酒师可以达到惊人的趣味能力,从一桶葡萄酒中辨别出误掉入桶内的钥匙和钥匙扣的金属味和皮革味。这成为美学的一个经典的范例。
中国人讲美,就没有这种视听领先的传统,从先秦时就讲五官并存,五味、五色、五声并举。关于和谐,有著名的晏婴论调五味以成和羹的故事,和谐来自于味道。
酒是一种文化,酒文化包含着丰富而多方面的内容。
高建平认为,酒有“六美”。
第一,是生态之美。好山好水出好酒。高建平刚到茅台镇,就感受到这里的山水之美,忍不住拿出相机来拍照片留下纪念。好酒要聚天地之灵气,得山川之精华。这可以从科学的角度分析水的成分,土壤中的菌群,但同时,也是大自然所赋予的精神品质。这就是所谓的山水赋魅。
第二,是文化之美。中国酒的最好的“代言人”还是李白,他留下的美好诗篇百世传颂,形成文人风范,也使后人在饮酒时有一种向诗人的认同之感。诗与酒的故事代代相传,酒成了体悟文化的一条途径。
第三,是时间的积淀。酒要老,有时间的维度。老窖的利用,酿造中技术经验的积累,酒的贮藏所形成的味道的改变,品牌本身经历时间而形成的知名度积累,这种时间形成的合力,助力名酒的形成。这就是所谓的酒中可以喝出历史之意。
第四,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工艺的改进,探索古法的保存与新技术的采用之间的谐和。随着时代的变化,人的需求在变,口味也在变。现代新技术的采用不可避免,怎样让传统在新时代存活下来,这是技术的问题,也是文化的挑战。
第五,是品饮的仪式之美,器具之美。日本人讲茶道,很重视器具之美、仪式之美,对此形成类似宗教式的崇拜。日本的茶道其实也传自中国,在中国茶道基础上发展。酒也是如此。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酒文化,但创造、传承、实践品饮之中的仪式之美,却是共同的。
第六,是饮酒的文明之美。中国古人讲究雅集。书法作品中的王羲之的《兰亭序》,被奉为百世典范。这个序所记载的,就是朋友的雅集,雅集中不能没有酒。但酒有不同的饮法。在雅集中,“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朋友们在风景优美的环境中,畅叙幽情,留下美好的回忆。
最后,高建平表示,茅台集团重视美学,致力于提升酒文化,这是值得赞赏的。
“美学是一门古老的学问,也是一门现代的学问。让美学渗透到企业文化之中,对于企业内涵的提升,对于企业走向世界,都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