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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专题【第1期】—— 低空经济专题

政策专题【第1期】—— 低空经济专题 金发科创中心
2025-10-17
2


一 低空经济补贴政策


-01-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强化基础建设支撑

(一)支持加快建设通用机场

对新建、改扩建A类通用机场项目,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10%给予省级财政性资金一次性补助。其中,新建项目按照涉藏地区、39个欠发达县域、其他地区,最高补助金额分别不超过3500万元、3000万元、2500万元(同时属于涉藏地区和欠发达县域的,就高补助标准);改扩建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运输机场完善通用航空功能

对运输机场增设保障通用航空业务发展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可研批复估算投资的10%给予省级财政性资金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完善垂直起降基础设施布局

加快建设直升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等起降场。对由各级政府审批(备案)建设、用于公共服务的地面垂直起降场项目,按照项目建设投资的10%给予省级财政性资金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提升低空飞行服务管理能力

支持建设省级低空运行服务管理系统,给予省级财政性资金一次性补助。

二、加强场景应用培育

(五)支持拓展通航载人(载货)运输、无人机物流运输配送、低空消费应用场景

建立省市共同投入机制,以各市(州)为主体大力发展通航载人(载货)运输、无人机物流运输配送、低空消费飞行活动。省级财政按照各市(州)对符合条件的应用场景项目产生的运营补助,按照最高不超过补助资金的60%给予市(州)政府省级财政性资金补助支持,由地方统筹用于打造低空经济示范应用场景。

三、加快关键技术攻关

(六)支持实施航空航天重大科技专项

支持企业重点突破自主飞行辅助系统、大中型无人机系统设计、飞行控制系统、航空发动机、航空动力电池、低空通信专网、多模态感知等关键技术,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安排资金予以支持。支持低空装备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在川转化和产业化,申报“聚源兴川”行动计划项目,对符合要求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七)支持链主企业争取国家专项

支持链主企业、高校和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研制任务,按不超过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予以配套支持。

(八)支持低空整机装备攻关

支持企业攻关高原型通用飞机、支持企业攻关大中型无人机、载人eVTOL、飞行汽车、丘陵山区低空飞行农业装备等整机产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九)支持低空动力装备攻关

支持企业攻关混合动力发动机、氢动力发动机、电推进发动机、高能量密度航空电池、攻关中小推力涡扇发动机、涡轴发动机等关键产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十)支持无人机反制装备攻关

支持企业攻关探测跟踪、干扰阻断、欺骗控制、毁伤捕获等关键技术,攻关综合防护车、便携式拦截装备、无人机导航诱骗系统、新型探测感知处置设备等关键产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对破解行业“卡脖子”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工程转化项目,将支持比例提高到5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十一)支持关键载荷攻关

支持企业攻关机载天线、机载智慧与信息融合系统、机载音频控制面板、高清无人机航拍吊舱、低空航空器防撞系统、高性能分布式航电计算平台、综合航电大气航姿及探测系统、低空气象探测系统等关键产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对破解行业“卡脖子”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工程转化项目,将支持比例提高到5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十二)支持空管和地面设备攻关

支持企业攻关低空通信导航监视气象设备、低空飞行全域气象智能服务系统、低空管理系统、飞机模拟机、全时空无人机测控设备、飞行无人机管控设备、新型多用途垂直起降固定翼飞行平台、机场航空物流设备等关键产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对破解行业“卡脖子”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工程转化项目,将支持比例提高到5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四、构建低空制造生态

(十三)支持产业公共平台建设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建中小推力发动机、智能传感器等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万元补助。鼓励与中试平台搭建合作机制,通过分担中试费用,共同加快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产业化。

(十四)支持低空制造链主企业就近配套

支持低空制造产业链集聚。建立链主企业和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机制,支持链主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在川集聚,对提升产业链韧性和配套能力贡献突出的链主企业,予以最高2000万元奖励。

(十五)支持首台(套)低空装备认定

支持我省低空装备产品纳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认定为中国首台(套)产品,争取国家保险补偿政策支持。将重点低空装备创新产品列入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目录并予以认定,对经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按不超过认定后第一年度产品销售合同金额的5%予以销售奖励,单个产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五、引导专项基金赋能

(十六)设立低空经济子基金

充分发挥省级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在先进制造综合基金下设低空经济子基金,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入低空经济,助推我省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网站地址

https://fgw.sc.gov.cn/sfgw/qtwj/2025/5/12/fa04029d8f8f4606b2c3ed31d3d569e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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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

《成都市加快提升低空飞行能力培育

低空经济市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完善基础设施保障体系

(一)支持低空起降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社会投资新建、改扩建提供公共服务的通用机场,按项目建成后实际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加快布局建设直升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场,对社会投资建设且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按项目建成后实际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贴,每个起降场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每户企业每年度补贴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支持低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对社会投资建设且提供公共服务的通信、导航、监视等保障基础设施,在不超过各类基础设施单台/套/个补贴标准限额的基础上,按项目建成后实际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贴,单台/套/个设备最高10万元,每户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提高低空飞行服务监管能力

(三)支持市级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

支持新建市级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增强低空飞行的一体化指挥、信息监管、安全保障、风险防范等能力,按照建设投资的50%给予市级财政性资金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

(四)开发低空保险服务产品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物流、载人、城市管理等领域的低空商业应用险种,扩大低空飞行器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建立低空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绿色通道,探索开展低空“商业险”“责任险”等试点,构建涵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试验验证、商业运营、消费服务的全产业链保险服务体系,提升商业场景契合度。(责任单位:市金融管理局)

三、拓展低空市场应用场景

(五)鼓励开展低空载人商业化运营

支持低空飞行运营企业积极申请开通载人航线,对取得航线审批并实现商业化运营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企业每年度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对乘客按航线距离给予票价补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六)积极推动物流配送规模化应用

支持构建“干-支-末”低空配送网络,按航空器类型和航线距离分类补贴运营企业,每户企业每年度补贴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七)大力发展低空政务场景应用

支持市级部门、各区(市)县通过购买服务、合作创新采购等方式,推动低空政务场景规模化应用,市县两级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

(八)支持区(市)县培育引领性低空应用场景

鼓励区(市)县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低空应用场景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可持续运行的低空应用场景。对具有示范效应且符合条件的区(市)县,按照最高不超过区(市)县低空经济场景培育财政支出的60%择优给予财政性资金补助支持,年度预算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由区(市)县统筹用于打造低空经济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做强低空产业支撑

(九)打造低空制造全产业链

持续巩固工业无人机发展优势,聚焦固定翼飞机、新能源无人机、垂直起降飞行器整机,以及关键零部件、能源动力系统、飞控系统、应用载荷等重点领域,支持整机制造企业(引进方)推动引进其核心合作伙伴(投资方)或整机核心合作伙伴(引进方)推动引进整机制造企业(投资方)集聚发展形成集群效应,经区(市)县推荐,按不高于实缴注册资本1%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引进方与投资方按照20%和80%的比例分享政策资金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十)支持产品开拓市场

支持企业在低空整机装备、关键载荷等领域开拓市场。对上年度无人机新产品型号销售额2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企事业单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奖励;对上年度无人机新产品型号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十一)支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及转化

支持企业牵头,围绕低空飞行器动力电池、低空智能航电与飞控、任务载荷、自主飞行导航、城市低空气象智能预报、无人机反制等方向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对符合要求的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支持低空经济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在蓉转化应用和推广示范,对符合要求的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二)支持产业公共平台建设

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聚焦飞行服务、运营保障、检验检测、适航审定、风洞实验等领域,建设中试平台与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自中试平台备案次年度起,择优按中试平台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给予运行补贴,连续3年累计给予中试平台运营主体最高500万元补贴。支持链主企业、研发机构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研制任务,对经审核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部分)的15%、最高200万元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对新获批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奖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十三)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适航取证

支持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eVTOL等低空飞行器研制企业积极申请低空经济领域行业资质许可、市场准入和适航认证。对获得中国民航局型号合格证(TC)、标准适航证(AC)、生产许可证(PC)的企业,按照eVTOL航空器15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5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30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补,每户企业每年不超过3000万元,同一型号仅奖补一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十四)支持首台套低空装备推广应用

支持我市低空装备产品纳入国家、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认定并推广应用,对获得省级首台(套)销售奖励方向项目支持的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分别给予省财政支持额度的30%、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网站地址

https://cddrc.chengdu.gov.cn/gkml/xzgfxwj/13855496646101565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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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工业无人机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支持产品开拓市场

对上年度无人机新产品型号销售额2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企事业单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无人机新产品型号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鼓励增强协作配套

对首次为无人机整机制造单位提供自主研发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产品,并形成有效供应链的企事业单位,按照供需方第一年实际销售合同总额的5%(双方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拓宽应用场景

对使用无人机提供电力巡检、应急救援和人工影响天气等生产性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年服务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收入的3%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对新获批建设的工业无人机领域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国家支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

五、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凡围绕工业无人机产业链开展研发投入,按项目技术研发投入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六、提升共享发展水平

对开放共享研发资源、先进设备、测试计量等资源,并且年服务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按年度实际提供服务金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七、鼓励制定技术标准

鼓励我市从事无人机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参与技术标准制(修)定。国际技术标准制(修)定奖励资金总额60万元,其中,第一承担单位奖励40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20万元。国家技术标准制(修)定奖励资金总额40万元,其中,第一承担单位奖励2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15万元。行业技术标准制(修)定奖励资金总额25万元,其中,第一承担单位奖励1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10万元。系列技术标准只奖励其中一项,单户企事业单位年度内奖励最高100万元。

八、强化产业承载能力

支持无人机产业链相关企事业单位争取低空空域开放,开展包括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在内的各类试飞基地建设。对成功建成无人机试飞基地且向3户(含)以上无人机整机企业提供试飞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按固定翼和旋翼无人机试飞基地区分,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加强产业人才建设

支持高端专业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对单个人才年度人力资源成本支出超过100万元(含)、200万元(含)、300万元(含)的工业无人机领域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深化会展赛事推介

对承担工业无人机产业链招商引资会展论坛赛事、并促进3户(含)以上项目实际签约的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给予50万元奖励;对承担供应链合作洽谈会、并促进6户(含)以上的上下游企业合作交易的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给予40万元的奖励,并给予合作企业各10万元的奖励。

网站地址

https://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821/2024-04/29/content_f4b217493d5b47459cde352bbbef746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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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政策导向


-0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网站地址

https://www.sc.gov.cn/10462/zfwjts/2024/6/4/c881971dfb524140861701724c4e276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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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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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创中心
成都金发国际科创中心由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600143)全资打造,依托其高分子新材料龙头企业平台,构建集研发、生产、产业协同于一体的综合性创新创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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