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印发通知
2021年起
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自明年1月1日起: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餐饮打包外卖服务以及各类展会活动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但是暂不禁止连卷袋、保鲜袋和垃圾袋;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刀、叉、勺;在全国餐饮行业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暂不禁止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自带的吸管;对于一次性塑料棉签,全国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全国禁止生产和销售;有意添加塑料微珠的淋洗类化妆品和牙膏牙刷,全国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全国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不包含连卷袋、保鲜袋、垃圾袋等),全国禁止生产和销售。
此次《通知》的发布,将会对全国塑料行业一记重磅出击,也将会引导更多新型可降解材料的诞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