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
喀什市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口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愈加凸显,水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提高。为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障城区供水的优质安全,确立科学合理的水价,综合考虑更换水源、加强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带来的成本上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关于推进自治区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发改政办[2012]129号)等文件精神,经成本监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于2022年7月1日实施新的水价收费方案(见附件:喀市发改规 [2022]1号文件)。
同时,为保障低收入和特殊群体的用水权益,喀什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将对领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城市“三无”人员等,每人每月增加1.2元的水价补贴。
感谢广大市民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厚爱,喀什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将继续践行“服务民生、安全供水、优质服务”的企业宗旨,不断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与服务群众的内生动力,做好城市供排水服务保障工作,为城市居民提供便利安全放心的用水环境,为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喀什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