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连城水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连城水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制定、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
由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连城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制定发布公告、接收考生报名并对照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汇总后交由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照任职资格条件对拟进入笔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需达1:3;未达到时,需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是否开考或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
2.考试通知:龙岩市人力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用人单位提供考生的名单短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计划时间2021年11月21日(以实际通知为准);
地点:龙岩技师学院(凤凰校区)(以实际通知为准)
面试计划时间2021年12月5日(以实际通知为准);
地点:龙岩市新罗区挺秀路20号龙岩市安全生产协会大楼(人才集团龙岩人力资源职业培训学校)(以实际通知为准)。
4.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长2小时,财务、工程、运营管理岗主要考察综合能力及招聘岗位对应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岗主要考察公文、写作等相关内容。
(2)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手机通知短信参加,迟到(笔试开考15分钟后)或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时长2个小时。
5.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招聘岗位比例内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考试内容:主要考察综合能力及招聘岗位对应的相关专业知识。
(3)面试考官组成:考试分三组进行,每组考官7名。
(4)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回答5道题,面试总时间为20分钟,其中前8分钟为阅题准备时间,后12分钟为答题时间(阅题准备时间到考生开始答题,也可提前作答;可按顺序作答,也可不按顺序作答),答题时间到立即停止作答。
(5)面试由考官对考生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的方法得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应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6.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核对考生身份证、通知短信,做好签到、考生面试顺序抽签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详见附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7.考试过程全程录像,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笔试、面试的成绩均相同,名次排列按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高低确定;若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再次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有效分数中的最高分高低确定,以此类推。考生面试成绩应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体检
根据各岗位最终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至低,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费用自理);如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组织对每个职位候选人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提出聘用职位的建议人选。重点考察确定人选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综治、银行征信问题及个人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等。
(七)研究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拟聘人选。因个人原因无法应聘或考察后无法满足应聘条件的或体检不合格的,该岗位予以顺位递补。
(八)公示
并在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连城网及本公司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依法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和管理
1.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给予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一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如出现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人选时,由公司经营班子研究决定,依据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或放弃此次招聘。
2.工资福利待遇。人事管理及待遇按企业相关制度、标准执行。
3.违约责任。聘用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以上(含三年),聘用期未满解除合同一方应承担违约赔偿金5000元,聘用期满一年后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的除外。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拟聘用人选如在考察、体检、公示或聘用等过程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附件:
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一、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设组长1名,负责统筹预情防控工作;
联络专员1名:负责与医院联系工作;
物资管理专员1名:负责管理疫情防控物资;
组员2名:负责考生健康码行程码核查、体温量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配备疫情防控物资;
体温测量仪、水银温度计、口罩、消毒酒精等。
三、制定疫情防控措施;
1.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候考室,应配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检测体温,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若考生体温≥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工作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若体温仍≥37.3℃,进入隔离室隔离并立即通知医院,不得参加考试。
2.对14天内去过最新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和入境不满28天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