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过节提醒
01
严禁“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以及在隐蔽场所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私营业主的吃请活动。
02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以及通过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隔空送礼”。
03
严禁巧立名目、套取资金滥发津贴、补贴或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04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车或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
05
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活动。
06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07
严禁超限额标准报销住宿费、领取出差伙食补助,违规报销超规定乘坐的交通工具费用。
08
严禁酒驾醉驾,组织和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09
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脱岗漏岗以及在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等重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10
严禁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过多过频、“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
让我们严守纪法底线,共倡文明新风、筑牢廉洁之堤、确保廉洁过节。交发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衷心祝愿集团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身体安康、万事顺意、阖家幸福、蛇年大吉!
— 新年新气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