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认证
这里所说的“资格认证”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认证的简称。
开展认证工作是为了防范骗取或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发生,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
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
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

认证对象自领取待遇的次月起,每12个月到就近的认证点认证一次,实行滚动认证。供养直系亲属每月均需进行认证。
例
退休人员李某自2017年3月起领取社保待遇,应在2018年3月参加认证。但因李某要外出,提前到2018年2月参加了认证,那么下一次认证应在2019年2月办理。
我市认证点设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市通查通验,不受户籍地、居住地和领取待遇地的限制,全年工作日均可办理。
认证对象参加认证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认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居住在成都市以外的人员怎么办理认证?
可通过当地认证点的协查认证省级平台认证。
1)若居住地认证点开通了异地协查认证系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成都市任一认证点办理跨省认证备案后,可在居住地通过协查认证省级平台认证。
2)若居住地认证点未开通异地协查认证系统,需提供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公安机关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加盖公章的《异地协查通知书》在我市任一认证点认证。
可向我市任一认证点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处),驻香港、澳门公署出具的《健在确认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有效期为一年)认证。
长期生病住院的人员怎么办理认证?
待遇领取人在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有刷卡结算信息的视同认证,或委托他人持认证对象居民身份证、《住院证明》到任一认证点认证。
高龄、残疾、重病等行动不便的人员怎么办理认证?
可委托他人到我市任一认证点申请预约上门认证。
外地退休人员在我市怎么办理认证?
2015年6月起可通过我市乡镇(街道)的协查认证省级平台进行认证。
1)已进行跨省认证备案的人员,可通过我市乡镇(街道)的协查认证省级平台进行认证。
2)可持《异地协查通知书》到我市任一认证点参加认证。
未按时认证,会对领取待遇产生影响吗?
未按时认证的人员,其社会保险待遇将暂停发放;社保卡将暂停使用。
认证对象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我市任一认证点认证后,社会保险待遇将补发,社保卡实时恢复使用。连续24个月未进行认证的,需向认证点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或出入境记录等相关去向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