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耗尽青春为了套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我们的房子会被收回吗?会不会需要一次性缴纳巨额土地出让金续约?随着越来越多的百姓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这已成为民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所有权是永久性的,而土地使用权则是有年限的。
“续费”争议从何而来?
早在今年4月,温州部分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需缴纳高额出让金的新闻便使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的问题再次浮出水面,如同“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追本溯源,中国住宅土地70年到期,续期需要支付出让金的规定源自于26年前的一部行政法规。这部被称为“国务院第55号令”的法规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1995年生效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延续了这一规定。
不过,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则在续期问题上开始出现差异。《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但是,该法对“自动续期”如何操作,却并未做具体规定。

几部法律法规“打架”加上模糊的表述,使得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究竟怎么办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
不过,关于“住宅土地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的问题,官方终于有了新说法。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住宅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被提上议事日程。意见提出,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孟子滕文公上》曰:“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由此可见,产权自古以来就是稳定人心、推动社会发展的“定盘星”。对于住宅用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这一广大居民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决策层现在给出了“定心丸”。
对此专家学者和网友是如何看待的?
专家学者: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翱: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会收回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翱:《意见》尊重并回应了民意,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既然研究的是续期的法律安排,并强调形成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那么就意味着,对于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会收回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建议:到期后自动续期,且续期是没有期限的,应当不收费。
杨立新建议,续期是自动的,到期后自动续期,且续期是没有期限的,因而成为永久性的权利。对于续期是否需要公民进行申请,杨立新认为,自动续期不用申请,因此是“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对于续期是否收费,杨立新建议,应当是不收费的,但是确定了使用权人与所有权人的关系为永久性关系后,应当适当缴纳税金,不能过高,须由立法机关立法规定。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毕文强:如果续期以后再续费对于买受人而言有失公平,因此续期不应再收费。
曾参与4月20日土地使用权续期研讨会的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毕文强提出,土地制度中确定的土地出让金,是在使用之前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本就有“透支性”的意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续期以后再续费对于买受人而言有失公平,因此续期不应再收费。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曲文勇:“应把利益免费让给业主。”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曲文勇认为,购房者买房时房款已包含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付出的合理部分,即获得了相当于永久性使用权。从这个角度看,应让利于民,也符合意见“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要求。
微博网友:
@冷眼残局:这个纯属空谈,房子寿命顶多四五十年,谈什么七十年啊!
@大道泽天:现在出台“续期”的政策只不过是把“土地出让到期后怎么办”的矛盾暂时缓解,而根本矛盾并没有解决。
@火星植物: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所以你们觉得能撑到70年?
@尚源王博:从没担心过,我不信谁敢把如此多的民众从家里赶出来!
@永新翁:普通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估计有不少业主还被蒙在鼓里。根据我国目前的规定,商品房的使用权从理论上说是70年,但由于产权不是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而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发权的时候算起。除去开发商囤积、建设期、转手等因素,业主的实际房屋使用年限就会缩水,因此,百姓在置业时就要多一个心眼。
@李想: 70年到期后,业主需要每年缴纳房产税(税率为评估值的1-1.5%),房屋+土地的产权永久归业主自己所有(每年缴税的前提下)。政府获得了持续稳定的税收,业主获得了法律层面的房屋+土地的所有权。
法律安排 到期之后怎么办?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房地产信息中心主任张占录:对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的“法律安排”,预测有三种方式:一是在一定期限内自动无偿续期,如30年或者50年;二是采取年租制,使用权到期后以收取年费的方式进行续期;三是采取以税代费,如通过房地产税的方式体现土地使用费。
权威声音:
最高法回应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续期问题:将推进立法工作。
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于民众关心的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续期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表示,人民法院将依据现行法律以及中央《意见》精神,稳妥处理好相关案件,同时会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推进立法工作。
结语:尽管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续期是否要续期的问题目前似乎没有定论,但从“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表述看,至少市民不用再担心房屋产权到期后被收回的问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