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本人作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一名普通股东,长期关注公司发展,始终期盼公司能够依托自身优势实现稳健成长,成为兼具核心竞争力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企业。基于对企业经营底层逻辑的朴素认知,结合当前公司章程存在的问题及市场发展趋势,现提出以下建议,供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参考:
一、回归章程本质定位,剔除冗余非核心条款
公司章程是指导公司经营发展的 “根本准则”,核心价值在于明确发展方向、规范治理逻辑,而非冗余条款的堆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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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减与公司经营决策无直接关联的内容:党组织的管理职责与企业经营治理分属不同体系,相关党建具体管理条款(如党务人员配置、党建经费保障细节等)可在企业内部党建制度中明确,无需纳入公司章程,避免占用核心篇幅; -
简化重复法律规定的兜底条款:《公司法》《证券法》已明确的股东基本权利义务、股份转让通用规则等内容,公司章程无需反复罗列,聚焦补充细化法律未明确、适配公司实际的个性化规则即可; -
减少过度侧重风险兜底的表述:现有章程中关于股份回购、决议无效、破产清算等兜底条款占比过高,建议压缩此类内容,将重心转向 “如何推动公司发展” 的正向规则设计。
二、锚定核心竞争力,将战略目标转化为章程硬约束
企业的核心价值在于持续提升竞争力、实现稳健增长,这也是全体股东的共同诉求。建议参考华为、格力等企业的章程设计逻辑,在章程中明确两大核心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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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核心业务聚焦原则:将中药创新、医疗器械全球化等公司优势板块界定为 “不可动摇的主航道”,规定跨界经营需经股东会超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杜绝盲目扩张导致的资源分散;设定研发投入底线:结合行业特性与公司发展需求,明确每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不低于 8%,且研发资金优先投向血必净升级、中药数智化、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等核心领域,以制度保障技术壁垒的持续构建。
三、绑定管理层与企业成长,聚焦长期价值创造
管理层的核心职责是推动企业实现持续增长,建议通过章程优化强化管理层与公司发展的利益绑定:
重构管理层考核体系:在章程中明确管理层绩效考核以核心经营指标为导向,将核心产品市场份额、营收增长率、研发成果转化率等成长指标作为核心考核项,占比不低于 80%,弱化非经营类指标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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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利润使用优先级:章程中注明 “公司利润优先用于核心业务投入与研发创新”,无需过度纠结短期分红比例,让股东看到公司将资源投向长期价值创造的明确导向 —— 唯有企业持续成长,股东才能获得更稳定的长期回报。
四、以朴素底层逻辑抓发展重点,凝聚股东信心
做企业与做人、做事的底层逻辑一致:聚焦核心、务实笃行。全体股东投资公司,核心期待是看到公司聚焦主业、提升竞争力、实现产值稳步增长。建议公司章程始终围绕 “如何做好产品、拓展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力” 展开,通过清晰的发展规则、明确的责任绑定,让股东看到公司的成长决心与路径。
企业的成长最终会反映在市场价值上,只要公司锚定核心、稳步发展,二级市场自然会给予正向反馈,全体股东也将坚定支持公司的长期战略。
以上建议源于一名普通股东对公司发展的真诚期盼,衷心希望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能够审慎考虑,推动公司章程优化升级,助力公司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股东:一空(化名)日期:2025年 12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