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缅因州遵循《儿童产品有毒化学品法》的相关要求,发布了拟定义四种邻苯二甲酸盐: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为优先化学品的提案。
该提案要求所有在缅因州生产或销售含有意图添加的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的儿童产品的生产商,在该法规生效后的180天内或30天内(如果产品是在180天的报告期限截止之后才会开始售卖),向环保局报告以下信息:
1、 生产商和联系人信息
2、 产品描述
3、 产品中受管控的邻苯二甲酸盐的总量
4、 受管控的邻苯二甲酸盐在产品中的功能
5、 在缅因州或美国销售或分销的产品总量
6、 其他相关信息
该提案中的儿童产品包括:衣服和鞋类,手工艺用品,建筑和家庭维修用品,化妆品和个人护理用品,家用或商用清洁用品,家用家具,个人饰品和珠宝。该法规不适用于二手产品,食品和饮料包装(意图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除外)以及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