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州提出提案S02591,拟禁止甲醛在部分儿童产品中的使用。
根据该提案的相关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不得在纽约州销售以下儿童产品:
(a) 含意图添加的甲醛的儿童产品:包括溶液中的甲醛;
(b) 材料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化学降解,释放出的游离甲醛超过0.05%的儿童产品。
注:
儿童:12岁及12岁以下的人。
儿童产品:意图供儿童使用的产品,如:婴儿产品、玩具、安全座椅、个人护理产品、儿童护理产品、新奇类产品、寝具、家具、儿童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