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测试提醒您:
对每年3月1日前,未向EPA提交出口申报数据(Unit Shipment Data)的能源之星合作方, EPA将从能源之星网站上移除其公司信息及产品信息。如在3月31日前补交数据,公司及产品信息将于4月初在网站上恢复显示。如5月1日前仍未提交出口申报数据,EPA将暂停与其的合作协议(Partnership agreement),并禁止对其他型号的产品进行认证。
出口申报数据FAQ
如何提交出口申报数据?
1、填写数据搜集表。数据搜集表将通过邮件于每年1月发送至品牌持有人的联系人邮箱中;数据搜集表还可以在能源之星出口申报数据网站(www.energystar.gov/unitshipmentdata)下载;
2、推荐通过Email的方式发送数据搜集表到unitshipmentdata@energystar.gov;
3、注意确认对方是否收到邮件及数据是否受理。
提交的数据有什么要求?
1、数据仅限于出口到美国的能源之星认证产品;
2、出口申报数据必须是每年3月1日之后一年内的数据;
3、数据必须准确,除非有特殊说明,不可以是估算值;
4、所有数据必须是整数;
5、不得按产品型号上报数据,必须按照数据搜集表中的产品类别上报各类别的总量;
6、为避免重复计算,上报数据必须是自有品牌的产品,OEM不得上报非自有品牌产品的数据;
7、如已通过贸易协会或第三方机构提交数据,则不得向EPA重复提交数据。
未出口能源之星认证产品到美国,怎么办?
即使未出口能源之星认证产品到美国也必须提交数据搜集表。只需在表中选择如下句子旁的检查框,并保持表格空白即可。

更多出口申报数据信息,请登录网站:
www.energystar.gov/unitshipmentdata
能源之星产品规范请从此处下载:
www.energystar.gov/products/sp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