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9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议会发布气体和电力(消费者安全)法案2017。此法案替代原电力(消费者安全)法案2004,原电力(消费者安全)规定2015以及气体供应(消费者安全)规定2012。

此新法案产生一项重大变更,首次将高危电池式产品定义为电子产品。


电池产品可以是充电电池或以充电电池为电源的产品。对电子产品的供应商来说最大的变化是,应该保证产品是经过适用标准测试的,并获取证书来保证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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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电子电气产品服务2017年5月9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议会发布气体和电力(消费者安全)法案2017。此法案替代原电力(消费者安全)法案2004,原电力(消费者安全)规定2015以及气体供应(消费者安全)规定2012。

此新法案产生一项重大变更,首次将高危电池式产品定义为电子产品。


电池产品可以是充电电池或以充电电池为电源的产品。对电子产品的供应商来说最大的变化是,应该保证产品是经过适用标准测试的,并获取证书来保证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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