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通知,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科技创新的引导作用,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成本,引导和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佛科〔2015〕175号)文件精神,现已开展组织开展2018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
申报的具体内容如下:
http://www.sme-cloud.com/cslm/index.jhtml?id=25634
创新券使用方向
2018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券限用于企业向已通过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的科技服务机构(详见市科技局网站公布的科技服务机构名单)购买研发设计、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和科技中介咨询服务(已获得过各级创新券和财政专项经费资助的服务项目不能重复申请),具体如下:
1.研发设计服务: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公共研究机构购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技成果;合作研发、委托开发、技术解决方案、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
2.科技金融服务:购买市(含)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含高企)的专项审计;专利权质押融资;科技型企业进入佛山市政府认可的区域资本市场的推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3.知识产权服务:购买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专利法律(维权);专利贯标、预警、导航;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
4.检验检测服务:购买经国家或国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认证认可的分析测试、检验服务(强制、法定检测不在支持范围);研发设备租赁。
5.科技中介咨询服务:购买工程中心资质认定辅导;创新创业辅导;标准制订;科技信息服务(科技情报及信息的搜集、加工和分析服务);查新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
创新券有效期
创新券以电子券形式发放,有效期为发放之日起当年内兑现有效,即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不得转让、买卖,逾期不可使用。
资金配套要求
企业在使用创新券时必须配套一定比例的创新资金投入,向市内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创新券使用额度占总费用比例不高于50%;向市外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占总费用比例不高于20%;用于购买科技查新服务的创新券使用额度占总费用比例可达50%。
再次强调,佛山市科技创新券可在我司用于测试服务、认证服务。
佛山市沃特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是国内最早一批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公司拥有CNAS证书、CMA证书、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国内授权证书,以及ITS公司、德国TUV-Rheinland公司、TUV-SUD(公司等权威认证机构授权认可的标准化实验室。开展安规检测、电磁兼容检测、能效性能测试、化学物质检测、玩具及儿童用品安全性测试、可靠性分析测试、无线通讯设备测试、防水防尘IP Code测试以及产品设计方案服务、技术培训与验厂支持服务、对策修改服务等全面的质检技术服务,为各大企业提供出口目的国的国际认证服务,提供本地化检测与一站式的认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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