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将于2019年3月15日正式施行。
首批达标管理目录包括以下12类电器电子产品:
1. 电冰箱 7. 传真机
2. 空气调节器 8. 电视机
3. 洗衣机 9. 监视器
4. 电热水器 10. 微型计算机
5. 打印机 11. 移动通信手持机
6. 复印机 12. 电话单机
纳入目录的产品,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应该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等相关标准,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列入《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可暂不按本要求执行。
需注意的是,《例外清单》仅适用于《达标管理目录》内的产品。目录外的产品,不管零部件是否符合《例外清单》,还是要按照《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T 11364-2014)加贴标识。即使零部件符合《例外清单》,也还要用环保使用期限标识。
目录内的产品,如何进行标识,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还未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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