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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
澳大利亚于2025年2月26日发布了《Greenhouse and Energy Minimum Standards (GEMS) LED Lamps Determination 2025》,首次将LED灯纳入能效监管体系。
对于新规范围内的LED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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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3月3日起生效,并于2025年3月2日在联邦立法登记册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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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基线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强制性包装、标签和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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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根据《GEMS Act 2012》第16至19条,允许2026年3月3日前进口的库存产品继续按旧规销售。
1.
与欧盟标准接轨:尽可能对标欧盟照明生态设计法规,提升国际一致性。
2.
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
自2025年10月起,逐步禁售多数白炽反射灯和非定向灯(包括卤素灯)。
●
推动市场转向高能效LED灯。
3.
节能与成本节约:降低电力消耗,减少家庭开支和碳排放。
4.
技术创新激励:促进企业对先进LED技术的投资。
1.
提前了解您的LED灯型号是否受影响。
2.
如果您的型号在新规范围内,需在生效日期(2026年3月3日)前注册。这包括:
●
提交相关信息及MEPS测试结果(包括规定的3600小时组合光通量维持和耐久性测试):
-
单个型号,必须包含测试报告。
-
系列型号,必须提供至少一份测试报告,以证明:家族中效率最低的型号;还必须为具有新规第7(3)小节所述特征的系列中的型号提供测试报告的某些参数(紫外线危害、蓝光危害)。
-
特殊目的系列,根据新规第7(4)(b)款,必须为该系列中的每个型号提供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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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新产品和包装信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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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库存符合规则:
-
根据《GEMS Act 2012》第16至19条,对生效日期前进口的库存实施不溯既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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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生效日期起,所有新规范围内的新库存必须符合MEPS并登记注册。
3.
否则新规生效后,您的型号将无法销售。
、产品覆盖范围:LED灯(LED lamps)
1.
一般条件
(a)
其色度坐标x和y在以下范围内:
0.270 < x < 0.530
-2.3172x² + 2.3653x - 0.2199 < y < -2.3172x² + 2.3653x - 0.1595
称之为白光,色温范围大概1940K-12500K (两极端也有可能出现不在范围内情况)
(b)
其投影发光表面积的初始光通量小于500 lm/mm²
就目前LED技术而言,还未出现不符合此要求的情况
(c)
其初始光通量在100至82000流明之间
(d)
其包含一个或多个无机LED
2.
具有单端或双端灯头类型的灯
★
单端灯头:
(a)
BA15d, B15d, B22d, E11, E12, E13, E14, E17, E26, E27, E39, E40, GU10, GZ10, GX10, GU24, GX53, G9;
(b)
双针灯头G4, GU4, GY4, GZ4, GU5.3, GX5.3, G6.35, GY6.35, GU7, G53.
★
双端灯头:
标称长度为550 mm至1500 mm的双端LED灯,包括:
(a)
带有G5和G13灯头的双端LED改装灯和双端转换LED灯(如IEC 62776第3.1和3.2条所定义),旨在用相同的灯头替换荧光灯;和
(b)
带有GX16t-5灯头的双端灯头LED灯(如IEC 62931中所定义)。
范围内的LED灯,无论它们是否在包含产品中,无论它们是否以包含产品的形式投放市场。
、产品豁免范围:
1.
航空灯:用于航空用途、飞机上的灯
2.
其他豁免:技术灯
(a)
高紫外线含量的紫外灯
(b)
珊瑚虫共生的紫光
(c)
植物生长灯、园艺灯
(d)
固定光束角度小于10°的LED灯(非常窄光束的聚光灯)
(e)
可调颜色的LED灯,但不包括含有用于光转换的磷光体材料的LED灯,且至少可以设置为下表中列出的三种颜色和每种颜色的最低激发纯度:
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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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波长
|
最低激发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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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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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490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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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绿色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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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570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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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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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Red
|
610~670纳米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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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S level要求(ECO生态设计要求——能源效率)
1.
最低发光效率要求
LED灯的发光效率(ηlamp)不得低于最低要求发光效率(ηlamp.min)
对于需要参考控制设置的灯,发光效率使用有效光通量(Φuse)和开机模式功率(Pon)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所需的最低发光效率(ηlamp.min)是有效光通量(Φuse)和显色指数(CRI)的函数,如下所示:
计算系数F(发光效率因子)、η(阈值发光效率)、C(修正系数)、R(CRI系数)、L(终端损耗因子)详见计算表。
2.
最大待机功率和网络待机功率
待机功率(Psb)不得超过0.5W
联网LED灯的网络待机功率(Pnet)不得超过0.5 W
确定LED灯的待机功率和网络待机功率时,Psb和Pnet的允许值不得加在一起
、GEMS labelling要求
1.
灯上显示的信息
★
LED灯必须在其表面以清晰的字体显示:
(a)
有效光通量(lm)和相关色温(K);
(b)
对于定向LED灯——额定光束角(°)。
★
如果LED灯表面空间不足:
(a)
如果有一个值的空间,则必须显示额定有效光通量(lm);
(b)
如果有两个值的空间,则必须显示额定有用光通量(lm)和相关色温(K)。
2.
包装上应明显显示的信息
必须在包装上清晰醒目地展示,必须符合下表格中规定的任何特定格式或精度值要求:
不限制信息显示形式,可以借助图形、图纸或符号来表示。
序号
|
包装所需信息
|
包装上显示值的精度值
|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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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 型号/标识符
(b) 条形码编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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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标识符将输入GEMS登记簿。
建议将此信息也显示在灯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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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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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有效光通量(Φuse)
|
在10盏灯的测量样本中,每个单独灯的初始有用光通量与显示的额定有用光通量的差异不得超过±10%。
如果显示的额定值是以下值之一,则样品中每盏灯的初始有用光通量可能比显示的额定有用光通量高出20%:100 lm、150 lm、250 lm、350 lm、500 lm、650 lm、800 lm、1000 lm、1250 lm、1500 lm、2000 lm、2500 lm、3000 lm、3500 lm。
在10盏灯的测量样品中,灯的平均有用光通量不得小于显示的额定有用光通量的92.5%。
|
以lm表示。
光通量标记还可以指定通量:
(a) in a sphere (360°), Φ360; or
(b) in a forward-facing lumens (180°), Φ180; or
(c) in a wide cone (120°), Φ120; or
(d) in a narrow cone (90°), Φ9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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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求等效非定向白炽灯或卤素灯——额定白炽灯或卤灯等效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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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盏灯的测量样本中,每个单独的非定向灯的初始光通量不得小于附表2中列出的等效非定向白炽灯或卤素灯声称功率的最小光通量。
|
在本文件中,定向灯的等效是没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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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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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发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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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测样品中的平均发光效率不得低于显示的额定发光效率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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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lm/W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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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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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额定相关色温
(b) 可以设定额定相关色温范围(如有)
|
在10盏灯的测量样本中,LED灯的平均相关色温与显示的额定相关色温的变化不得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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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K表示。
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100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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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于定向灯:
(a) 额定光束角度
(b) 可以设定额定光束角度范围(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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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束角度的测试值必须在显示的额定光束角度的±25%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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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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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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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头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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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新规范围内的灯头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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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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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L70B50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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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的额定值不得超过根据法案注册相关灯型号的申请中声明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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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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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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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开机模式功率(P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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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盏灯的测量样本中,每个单独灯的初始功耗不得超过显示的额定开机模式功率的10%。
被测样品中灯的初始功耗平均值不得超过显示的额定开机模式功率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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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W表示,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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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除非该值为零——额定待机功率(P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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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盏灯的测量样本中,灯的平均待机功率(Psb)不得超过显示的额定待机功率(Psb)+0.10W。
|
以W表示,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第二位。
|
11
|
除非该值为零,否则CLL的额定网络待机功率(Pnet)
|
在10盏灯的测量样本中,灯的平均网络待机功率(Pnet)不得超过显示的额定待机功率(Pnet)+0.10W。
|
以W表示,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第二位。
|
12
|
(a) 额定一般显色指数CRI Ra
(b) 可以设定额定CRI值的范围(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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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盏灯的测量样本中,每个单独灯的测试CRI值必须不小于显示的额定CRI值-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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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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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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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CRI≥70且<80,并且符合性能要求中显色性的要求,则明确表明LED灯适用于室外应用或工业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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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4
|
如果LED灯不能调光,或者只能用特定的调光器或特定的有线或无线调光方法调光:
(a) 就此发出警告;以及
(b) 其中LED灯只能用特定的调光器或调光方法调光——可以在哪里找到兼容调光器和调光方法列表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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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b)段,这可能包括参考包装中包含的技术文档、互联网地址、二维码或其他可用的技术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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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第2列的精度值仅适用于确定是否符合本节的要求。它们与确定是否符合本决定的其他方面的要求无关(例如,GEMS level要求、其他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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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S其他要求
1.
性能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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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属性
|
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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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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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色性
|
一般显色指数必须Ra≥80。
除非,具有以下特征的灯的一般显色指数必须为Ra≥70:
(a) 灯头类型E40或E27
(b) 初始光通量>2000流明
(c) 在为高强度放电灯设计的控制装置上操作的能力
|
2
|
MLL主电压灯功率Pon下的位移因数(DF,cosφ1)
|
(a) Pon≤5W; DF无要求
(b) 5W<Pon≤10W; DF≥0.5
(c) 10W<Pon≤25W; DF≥0.7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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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明维持率
|
根据AS/NZS 5341进行耐久性测试后的流明维持率(XLMF)必须至少为XLMF,MIN,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L70是额定L70B50寿命(以小时为单位)。
如果XLMF,MIN计算值超过96.0%,则XLMF,MIN值必须使用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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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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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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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AS/NZS 5341第6.2条进行耐久性测试后,10个测试样品中至少有9个LED灯必须保持发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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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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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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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度坐标的变化必须落在六步麦克亚当椭圆内,或以额定为中心的坐标为中心的六步u′v′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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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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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属性
|
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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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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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烁
|
满载时Pst LM必须≤1.0。
|
2
|
MLL主电压灯的频闪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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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M在满载时必须≤0.9。
然而,对于具有以下所有特征的灯具,SVM没有要求:
(a) 灯头类型E40或E27
(b) 初始光通量>2000流明
(c) 在为高强度放电灯设计的控制装置上操作的能力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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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线和蓝光危害
|
对于交流均方根值≤50V或直流无纹波≤120V的LED灯:
(a) 紫外线危害必须为RG0;和
(b) 蓝光危险必须为RG0或RG1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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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要求
1.
测试标准:AS/NZS 5341:2021,测试周期3600小时。
2.
对于需要参考控制设置的LED灯,必须在参考控制设置条件下对灯进行测试。
根据新的法案,供应商需在2026年3月3日或之前在范围内注册LED灯,并提交正确的相应文件,包括测试证据和标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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