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红兵在发言中指出,《规范条件》的实施是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单位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规范条件的重要意义;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保障实施工作顺利推进。
刘锋表示,《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对我国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锂离子电池运输的安全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民航局运输司会加强与工信部电子司的合作,共同推动锂电池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保证锂离子电池航空运输的安全。

结合锂离子电池行业产业发展现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协会、企业、研究机构及行业专家起草了《规范条件》。

《规范条件》鼓励锂离子电池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通过确定《规范条件》符合性企业名录,统筹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技术改造、工业强基、电子发展基金等资源,借助行业管理公共信息平台,分享行业前沿创新技术,支持核心企业实施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质、成组技术、快速充电技术等关键材料和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鼓励骨干企业技术升级和共性技术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据了解,《规范条件》对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规模、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及性能要求都设定了较高的要求。例如,企业产品质量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通过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Ⅲ部分38.3节要求的测试,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应建立相应的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