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环保部等十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绿色消费的重要意义、培养绿色消费理念、引导绿色消费模式等八大方面,具体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着力促进绿色消费的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绿色、环保的新兴产业,成为此次促进绿色消费的重要方面,以下为涉及新能源汽车的意见内容:
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以旧换再”试点,推广再制造发动机、变速箱,建立健全对消费者的激励机制。

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健全标准体系和执行机制,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比例不低于 10%,引进社会资本利用既有停车位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2016 年,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到 2020 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
加强金融扶持。银行金融业机构要认真落实绿色信贷指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绿色消费信贷业务。研究出台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设施等绿色消费信贷的激励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保险保障。研究建立绿色消费积分制。

继2月24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五项措施之后,国家十部委再度联合出台意见助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足见国家推行节能减排、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决心。尽管当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在逐渐退坡,但其他政策却日臻完善,将对新能源汽车市场起到良性的培育作用。相信在这些多样化政策的支持下,未来中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必能健康、蓬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