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10-16
2
导读: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有意者请于2020年11月2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蔡高帅,电话18665861007,邮箱caigaoshuai18@163.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2019年11月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作出(2019)粤03破申4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沃特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2月16日作出(2019)粤03破393号《决定书》,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2020年7月22日,经深圳市博安紫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深圳中院裁定对深圳沃特玛公司进行重整。

为促进深圳沃特玛公司资源的有效整合,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债务人的合法利益,提高债权清偿比例,实现重整目标,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深圳沃特玛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旨在使意向投资人了解深圳沃特玛公司基本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规则及流程。

2、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深圳沃特玛公司概况仅作参考资料使用,管理不对该内容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意向投资人之报名、参与遴选,必须按本招募公告明确的条件、程序进行方为有效。

      4、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深圳沃特玛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5、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二、深圳沃特玛公司概况

    (一)深圳沃特玛公司基本信息

      深圳沃特玛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30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336,913,047.81元,法定代表人李瑶,住所地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竹坑社区工业区3、4栋,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68号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297302X,股东为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认缴出资额为1,336,913,047.81元。经营范围:有形动产租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锂电池的产销(不含糊式锌猛电池、镍镉电池)。经营期限自2002年4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主要资产和负债

      1、主要资产情况

      管理人接管后,依法对深圳沃特玛公司截止2019年11月7日的财务状况进行清查。根据初步清查报告,截止2019年11月7日,深圳沃特玛公司资产总额为2,912,214,588.19元,包括货币资金38,827,051.44元、应收票据476,574,360.77元、应收账款241,508,597.59元、其他应收款175,727,443.67元、预付账款1,410,987,069.55元、存货88,135,489.43元、长期股权投资8,878,704.64元,固定资产306,766,391.53元、在建工程80,607,957.69元(不含土地价值)、无形资产84,201,521.88元等。

      另,管理人接管后,依法对深圳沃特玛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调查并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深圳沃特玛公司的资产中,已经初步评估的资产价值为684,643,913.50元(含管理人已经通报全体债权人提前处置的资产价值)。其中,管理人现拟处置或正处置的深圳沃特玛公司的资产评估价值为363,444,883.65元(包含拟处置的位于广东深圳与山西临汾的资产,正拍卖处置的位于湖北十堰的资产),该等资产成功处置后将用于清偿深圳沃特玛公司的债务,暂不列入重整范围。暂列入本次重整范围的资产评估价值为314,278,611.13元,包括土地、机器设备、车辆等深圳沃特玛公司资产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纳入重整范围的其他资产。

       另,深圳沃特玛公司有宗地号为G14317-0130的土地使用权一宗,该土地使用权期限为30年,从2017年7月5日至2047年7月4日止,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的对价为88,600,000元,宗地面积为59,030.15平方米,土地使用限制为:1、准入行业类别为《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修订》(深发改(2016)1154号)鼓励发展类A02新能源产业中A0202中的能量型动力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2、土地项目总投资额达到40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不低于43000元/平方米;4、项目达产后的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单位土地面积上的企业纳税额,不含关税)不低于13000元/平方米等条件。据查,该土地使用权设置了抵押,其担保的债务本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该土地已开展部分建设,产生工程款优先权136,073,588.32元。

       2、主要负债情况

    ( 1)职工债权

      经管理人调查,深圳沃特玛公司欠付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医疗、伤残补助等职工类债权合计39,279,812.76元。2020年1月,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已垫付部分职工工资8,870,933元,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就该垫付费用向管理人申报债权。2020年9月,经四次网拍流拍后,管理人协议转让部分存货类资产,转让所得优先支付剩余欠付工资4,320,532.38元。

另,深圳沃特玛公司自2019年7月至12月,代扣但未代缴住房公积金,欠缴住房公积金金额合计1,254,705.6元。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7条之规定,债务人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债务人拖欠的职工工资性质清偿。

      (2)其他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共计25,600,381,603.96元。目前,管理人已做出初步审查结论并编入《债权表》的债权申报总额21,407,607,495.99元,审查认定债权总额8,004,153,638.49元。其中包括:

      (1)确认工程款优先权债权总额136,073,588.32元;

     (2)确认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1,576,732,481.13元;

(3)确认职工类债权总额为9,260,178.10元;

(4)确认普通债权总额为6,282,087,390.94。

       因涉诉尚未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或因债权情况复杂等原因,管理人暂缓认定的债权,其申报金额为 7,317,936,101.70 元。

      以上资产负债情况仅供参考。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机构;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商业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拥有与深圳沃特玛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重整计划规定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其他偿债资金,并有足够资金支持深圳沃特玛公司重整后的生产运营;

      (3)意向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最近三年无欠税情况;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各主体均应满足第(1)、(2)、(3)项规定条件,且需书面说明每个成员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2、报名期限及应提交的资料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0年 11 月21日前(以下均含当日)与管理人联系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报名书》一式四份,《重整投资报名书》主要内容应包括:

      (1)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 3)附件资料包括: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b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对深圳沃特玛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文本原件;

      f意向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最近三年无欠税情况的书面承诺;

      g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主体的,《重整投资报名书》应分别介绍各主体,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情况,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报名资料可直接或邮寄送达至管理人办公场所。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高帅 , 联系电话:18665861007(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caigaoshuai18@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华富街道深业上城T1栋19楼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

      3、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之日起至2020年 11 月 21 日前应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提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方为有效报名。

     (1)报名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报名保证金为100万元,最迟应于2020年 11 月   21日前将报名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

      户名: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浦发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账号:79080078801800000921

      (2)报名保证金的没收、使用与退回

      意向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向管理人申请查阅深圳沃特玛公司的相关资料,管理人将根据法律规定及意向投资人的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依据该资料作出的投资方案,相应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并没收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整预案,或者向管理人书面说明退出重整投资人遴选程序的,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重整预案的,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化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保证金。

      (二)提交重整预案及缴纳重整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0年 12月 2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预案并缴纳重整保证金3000万元(缴纳方式同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缴纳重整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有效的重整预案。重整预案内容应当包括重整资金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清偿、后续经营方案、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等。重整预案须在盖章后装订成册并将电子版(WORD版本及盖章后PDF版本 )存入U盘,一式三份装袋密封,寄送或直接提交管理人。

      如经法定程序未被确认为拟定投资人的,或非因拟定投资人原因导致重整失败的(如重整计划草案经表决未通过,或者深圳中院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等),其支付的重整保证金无息退还。

      如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拟定投资人后,若因其自身原因退出重整或者导致重整失败的,或重整计划草案被深圳中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不能按重整计划规定支付重整投资款的或不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投资保证金。

      关于重整保证金相关事项,届时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人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三)管理人发出《入围通知书》

       管理人经审查,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已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整预案并缴纳重整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向其发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如截止2020年12月21日,有且仅有一家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预案并足额缴纳重整保证金,则该意向投资人为当然重整投资人。

如截止2020年12月21日,存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预案并足额缴纳重整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以意向投资人拟重整投资总额作为主要评判原则,选择最佳方案确定重整投资人或由债权人会议表决确定重整投资人。

      欢迎有实力的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参与深圳沃特玛公司的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  滑动查看下一张图片(1-5页)  >>

<<  滑动查看下一张图片(6-9页)  >>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
发布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案相关信息及公告。
内容 0
粉丝 0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 发布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案相关信息及公告。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