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沃特玛公司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于2019年11月7日作出(2019)粤03破申4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沃特玛公司”)破产一案,并于2019年12月16日作出(2019)粤03破393号《决定书》,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2024年9月13日,深圳中院已经裁定终结深圳沃特玛公司破产程序。
为维护深圳沃特玛公司基坑整体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优选的原则,拟发布深圳沃特玛公司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竭诚欢迎意向投标单位咨询洽谈,现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项目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须知
1.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本招标公告。
2.本招标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标单位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3.意向投标单位应谨慎细致地阅读本公告,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4.本次项目招标属于企业招标,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约束,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属于深圳沃特玛公司管理人所有。
二、项目概况
深圳沃特玛公司基坑工程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杭梓街道丹梓东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东侧紧临锦绣东路,南侧临近丹梓东路,西侧为在建建筑,北侧为空地。场地占地面积为59303.15m²。全场设1~2层地下室,基坑面积约为46247m²,基坑周长约1387m,基坑开挖深度约为2.00m~13.90m。桩锚支护段安全等级为二级,放坡+土钉墙支护段安全等级为三级。
场地内地层自上而下分别为:第四系人工填土层(Qm),第四系冲积层(Ql+)粉质粘土层、淤泥质土层、中细砂层、第四系残积层(Q)含砂粉质粘土及砂质粘性土,基岩为第三系砾岩层及燕山期花岗岩层。场地地下水类型为第四系孔隙水及基岩裂隙水。
基坑现阶段开挖至设计标高,其绝对标高为28.00~34.50m,支护结构已全部施工完成。基坑于2017年9月因故停工,基坑停置时间已达7年。
目前管理人已经聘请监测单位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基坑工程设计要求及基坑支护设计要求对下列结构及环境项目进行定期测量和监测:基坑支护结构顶部沉降监测点36点、水平位移监测点36点。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沃特玛公司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基坑在面临各类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轻灾害损失,保证基坑安全,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专家咨询意见及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要求,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范,并结合基坑的实际情况,管理人现公开招标聘请专业资质单位编制深圳沃特玛公司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如遇基坑监测数据异常等情况,立即进行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招标范围(内容)
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深圳沃特玛公司基坑工程。
2.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
(1)基本概况
明确基坑所在区域自然地理与水文气象、防护对象、基坑工程特性、基坑安全与管理现状等。
(2)突发事件分析及预防措施
确定基坑可能突发事件类型;基坑塌陷计算及其后果分析等;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提前制定预防措施。
(3)危险源辨识及预防措施
通过全面勘查地质,详查支护结构,精准监控土方开挖流程等提前辨识可能存在的危险源;针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提前制定预防措施。
(4)应急组织
建立基坑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明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与应急机构、基坑管理单位与主管部门等相关各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职责与相互之间的关系。
(5)运行机制
建立突发事件预测与预警系统,确定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和响应措施,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规定应急响应和处置结束的条件,确定应急响应结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作为应急预案的实施单位提前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如遇基坑监测数据异常等情况,立即进行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应急保障
制定应急抢险与救援物资保障、交通通信及电力保障、经费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及其他保障、应急支援、应急撤离及救援等。
(7)宣传、培训与演练
制定预案培训、演练的方案和计划,并确定培训、演练的组织实施单位、责任人。
(8)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及专家评审
项目中标方需负责所编制预案能通过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及专家评审。
(9)其他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范内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开展过程中,和地方政府部门关联的相关资料获取、专家咨询等系列工作,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招标方负责提供现有资料。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提供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以上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所属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所提供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要求:需要包括公司主体资格文件、根据招标内容制定的简要应急预案、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2.报价范围: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任务以及完成上述服务内容所必需的场调查勘测、数据采集、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设施设备、材料、技术、劳务、交通、差旅、现场服务、保险、会务费、招标代理费、评委费等及其他必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利润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3.提交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wtmpca@126.com;纸质版材料请邮寄地址至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1410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4.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截至2025年4月 26 日前。
5.管理人联系人:王律师,联系方式:18473923122。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管理人收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1410,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收,联系人:王律师18473923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