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阶段
1、第一阶段2014.11.17—2014.12.19分工会内部选拔赛
2、第二阶段2014.12.22—2014.12.31公司工会决赛
二、比赛地点:东北区篮球场(分工会内部选拔赛场地可自选)
三、组织方式
1、第一阶段
以分工会为单位,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的前提下,组织分工会内部选拔赛。为使活动深入基层员工,确保每个员工都参与其中,要求各分工会至少按现有员工人数50:1的比例组织拔河队伍。第一阶段的比赛形式由各分工会自行决定。各分工会需及时上报队伍组织情况及比赛过程。
盐城组件、天合亚邦、湖北电池分工会按第一阶段规则在工厂内自行组织比赛。
2、第二阶段(常州总部地区分工会参与)
为提高SAL参与度,此次决赛将分为SAL组和DL/IDL组进行比赛。
SAL组:总部及二三事业部机关分工会推荐4支队伍,组件事业部机关分工会按工会小组推荐5支队伍参赛队伍,技术部及其他制造部分工会每个分工会推荐一支参赛队伍参加决赛。参赛队员均由SAL组成。共计18只代表队。
DL/IDL组:除总部及其他事业部机关分工会外,各分工会推荐二支代表队参加公司工会拔河决赛,参赛队员均由DL/IDL组成。共计20只代表队
SAL组和DL/IDL组赛前均按抽签结果分为A/B/C/D四组进行循环赛,每组前二名进入淘汰赛,分别决出SAL组和DL/IDL组前三名。组委会将根据各队表现确定优秀团队奖、优秀组织奖两个单项奖。
四、比赛规则
1、比赛开始前,各队领队必须提前5分钟签到。参赛队按照比赛场次安排准时到场参加比赛,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场次的,请提前通知。开场后10分钟未签到的队伍将取消参赛资格。
2、每一拔河队上场比赛队员为10人,其中男6人,女4人。参赛队员必须是本部门员工,不得邀请外援参加,选定的10名队员在比赛中途不可以更换,如确实有队员受伤经组委会同意方可换人。
3、每队可派2名比赛监督员,清点对方人员、人数是否正确,是否有违规现象,如发现违规并确认事实,将立即取消违规一方比赛资格。(申诉时间为比赛结束前,比赛结束后申诉无效)
4、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比赛站位采取交换制,每局结束后双方交换场地。
5、裁判员发出“预备”口令后,运动员全部蹲下,但不能用力拉绳,此时红线在中线上,裁判员鸣哨后开始比赛。比赛结束以红线过河界为准。胜负决定以裁判员鸣哨、将旗指向胜利一方为准。
6、参赛队员如戴手套参加比赛需征得对方队伍同意;裁判未判胜负前,手不能松开拔河绳,以免造成对方队员受伤。
7、啦啦队必须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挥,站在场地限制线外,不得进入拔河场地内,否则以作弊处理。
8、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各队需服从指挥,赛程中有异议时,须由领队交涉,服从裁判的最终决定。
五、奖励办法
1、第一阶段
根据各分工会人员数量和组织队伍数量按比例分配获奖名额。如参赛队伍少于规定数量,获奖名额将进行相应减少。

一等奖:每队1000元等值物品;二等奖:每队800元等值物品;三等奖:每队500元等值物品
2、第二阶段
第一名:锦旗+每队3500元等值物品;第二名:锦旗+每队2500元等值物品;第三名:锦旗+每队1500元等值物品
优秀团队奖:锦旗+每队1000元等值物品;优秀组织奖:锦旗+每队1000元等值物品
以上每队奖品均为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