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根据态度和能力把员工分为四类:
第一类:态度好(价值观和公司一致),能力强。
这类员工既有德又有才,是公司可以破格重用的人。
第二类:态度好(价值观和公司一致),能力差。
这类员工有德无才,需要培养后使用。因为这类人的态度好,愿意学习,是公司的后备力量,所以公司需要给予他们学习成长的机会,加强培训。
第三类:态度差(价值观和公司不一致),能力差。
这类员工无德无才,坚决不用。老板对员工最大的负责就是严格要求,提升他们的能力,通过建立一套“弱肉强食”的机制,让员工优胜劣汰。老板不能保证给员工一个铁饭碗,但是可以帮助员工获得自力更生的能力,即便这家公司倒闭了,在市场上依然可以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如果一个员工能力又差,态度又差,完全不想提升自己,这样的人则坚决不能用。
第四类:态度差(价值观和公司不一致),能力强。
这类员工有才无德,需要限制使用。因为这类人虽然能力出众,但是不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缺乏团队精神,破坏团队士气。这样的利己主义者,虽然可以为公司创造业绩,但对公司内部的文化建设和团队的破坏性是极大的,远离这类员工是对公司最大的保护。
就像很多老板明知道某个员工有问题,但因为舍不得那点儿业绩,所以继续留用。但凭借我多年的管理经验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有才无德的人最好不要聘用,因为这样的人迟早会出问题,给公司带来巨大的麻烦。如果老板实在想留用这类员工,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出现问题,也不要喊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