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身份认定
签约必做
特别注意
02
| 付款方 | 最晚付款期限 | 禁区!禁止以下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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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以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法律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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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第三方付款比例支付 |
验收合格日(拖延验收→按合同约定到期日)
双方确认结算金额日(进度结算时)
03
允许操作:现金支付(优先选择)
谨慎操作: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时→必须合同明确约定
绝对禁止:用汇票变相拖延付款!
04
四、拒付借口粉碎机——这些理由无效!
对方不得以以下理由拖欠款项:
老板换了人
要走内部流程
等竣工验收备案
等决算审计
法规补刀:验收备案≠付款前提(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9条)
| 情形 | 利息计算方式 |
| 合同约定利率 | ≥1年期LP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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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
白纸黑字写明“本合同甲方知悉乙方为中小企业”
被拖欠时:
利息就高不就低(未约定直接按0.05%/日主张)
拒收变相延期汇票
维权依据:
直接引用《条例》第8条(期限)、第14条(拒付借口无效)、第17条(利息)
来 源 | 法律合规部 吴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