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简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 第四条规定: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视频海报
第十二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主讲:西南基地建设指挥部 黄云
开课时间:2024年8月21日
小课
下面快跟随小编一起观看吧
点击播放
总策划:汪静农
文案策划:西南基地建设指挥部 党群工作部
视频拍摄:西南基地建设指挥部 李欣彤
视频剪辑:西南基地建设指挥部 曹澍
编辑:西南基地建设指挥部
物流公司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