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应尽义务
争当优秀民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积极主动加入民兵组织。
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民兵建设任务,洛阳格力根据洛阳市洛龙区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参与区民兵队伍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极组织准备,洛阳格力民兵组织顺利组建完成,洛龙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王军,丰李镇人武部部长高旭、副部长李国轩对队伍进行了点验。
民兵点验大会上,洛龙区人武部王科长着重宣讲道:
基干民兵要根据党员情况组建党支部,明确支委成员分工并按期开展支部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参训对象和部署当前重点工作;
所有基干民兵每月要定期开展政治教育,要熟悉掌握花名册上本人信息;
民兵的任务是:①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②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③为现役部队补充兵源;④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
最后丰李镇人武部李副部长带领所有基干民兵进行誓词宣誓!
履行应尽义务>>>
洛阳格力将继续不忘初心,践行“产业报国”,秉承企业担当,承载时代使命,为我国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