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洛阳格力组织开展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公开课”。公司领导周(瑞文)总高度重视此次培训,亲自挂帅指导,为全体中干、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第三方管理人员带来一场极具针对性与实效性的培训。
深度剖析法规,明确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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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生产形势日益严峻的当下,每一起事故都为我们敲响了沉重的警钟。自《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起,其就为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清晰的方向,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
周总围绕《规定》的核心内容,展开了系统且深入的解读。《规定》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需承担涵盖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以及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多个方面的主体责任。
在解读《规定》的基础上,周总还紧密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对全体中层干部的安全管理职责与分工,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讲解。
1. 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业务安全工作负责。
2. 安全管理部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监管部门,肩负着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职责。
3. 除安全管理部门外,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和分厂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承担着不可或缺的协同配合责任。
剖析事故案例,敲响安全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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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详细还原了项城“3•20”爆炸事故的经过。从红旗生物科技公司将厂房出租给青岛亿途新材料公司,再到青岛亿途新材料公司转包给项城市三得利生物科技公司,非法生产链条逐步形成。同时,领导还指出,多层转包致使安全责任主体模糊,监管环节缺失,日常安全管理漏洞百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深层原因。
以项城“3•20”爆炸事故为镜鉴,针对此次事故暴露的非法转包、超温操作、监管缺失等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
1. 严格分包管理:建立健全第三方管理制度,对分包商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严禁将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转包行为。
2. 强化工艺管控: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工艺参数,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员工的操作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突发异常情况的能力。
3. 健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增加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范围。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如视频监控、智能传感器等,实现对安全生产的远程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培训内容贴合工作实际,切实提升参训人员的实操能力,公司领导在培训过程中设置了多轮互动问答环节。所提问题巧妙融合安全管理理论知识与公司日常运营实际,极具针对性与启发性。其中,“作为公司中层管理干部,谈谈你对本单位全员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的理解,以及结合实际工作的推进思路?”这一问题,迅速点燃了现场气氛。
参训人员各抒己见,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
强化安全理念,践行安全责任。此次培训的落幕,并非安全生产工作的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安全生产,关乎企业的稳定发展,更与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紧密相连。公司全体人员应将此次培训所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公司的安全发展、稳健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图文原创 | 杨佳琪
编辑校对 | 王大月
内容审核 | 郭朝 王西龙 筵茹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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