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洁轶事之白居易怒打行贿人
提到白居易,我们都会被他的诗人才气所折服,他对于诗文的热爱已达到了近乎癫狂的境界,正如他自己所说:“酒狂又引诗魔发,日午悲吟到日西。”然而,白居易也是一代廉吏,今天,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个关于白居易的廉洁故事。
唐朝贞元年间,白居易考中进士后,被派往陕西周至当县令。他刚上任,城西的赵乡绅和李财主就为争夺一块地跑到县衙打官司。为了能打赢官司,赵乡绅差人买了一条大鲤鱼,在鱼肚中塞满银子送到县衙。而李财主则命长工从田里挑了个大西瓜,掏出瓜瓤,也塞满银子送了来。收到两份“重礼”后,白居易吩咐手下贴出告示,明天公开审案。

第二天,县衙门外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白居易升堂后问道:“你们哪个先讲?”赵乡绅抢着说:“大人,我的理(鲤)长,我先讲。”李财主也不甘示弱说:“我的理(瓜)大,该我先讲。”白居易沉下脸说:“什么理长理大?成何体统!”赵乡绅以为县太爷忘了自己送的礼,连忙说:“大人息怒,小人是个愚(鱼)民啊!”白居易微微一笑说:“本官耳聪目明,用不着你们旁敲侧击,更不喜欢有人暗通关节。来人,把贿赂之物取来示众。”
衙役取来鲤鱼和西瓜,当众抖出银子,听审者一片哗然。白居易厉声喝道:“大胆刁民,胆敢公然贿赂本官,按大唐律法各打40大板!”众百姓无不拍手称快。至于这些行贿的银子,白居易就用来救济贫苦百姓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二十三)
第二编 分则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注:条例的其余内容将在下期周“纪”中继续为大家提供学习。
每课一练
*判断题
对违纪党员免予党纪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
*选择题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 )。
A.通报批评
B. 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上期答案:判断题(√)、选择题( A )

